潜藏山林10天后,被亲戚“大义灭亲”,后来怎样?
2012年12月,高玉伦因杀死“发小”而被捕,2014年9月2日,其杀警越狱,潜藏山林达10天,最终落网。2015年11月13日,高玉伦被判处死刑。
高玉伦,1964年出生于延寿县延河镇,9岁开始上学,18岁那年父亲去世,他辍学回家开始种地。此后三十多年一直经营着自家40多亩地,从来没出过县城。
期间,因为给儿子结婚买房和在村子盖房,借了8万多外债。
2009年冬天,高玉伦打算将怀孕足月的儿媳接到县城生子,因为临走前妻子没有及时做饭而发生争吵。随后,妻子就喝农药自杀了。这是高玉伦心中难以拔出的一根长刺。
2013年12月4日,村民王凤军家杀了猪,请了七八个老乡来家里吃杀猪菜,高玉伦与“发小”李德月也在邀请之中。
席间,高玉伦与李德月因为一些琐事发生了口角,高玉伦气愤之下用杀猪刀捅死了李德月。也因此,高玉伦被捕入狱,并很快被判处死刑。
2014年9月2日凌晨4时29分,被关押在延寿县北郊的高玉伦伙同犯友王大民、李海伟勒死了狱警段宝仁后,钻过2米高铁栅栏下的空隙,逃进看守所北边的玉米地,迅速消失在黑夜中。
案发后,印有三人囚服照和身份信息的通缉令几乎贴满延寿县,警方倡导市民提供有价值的线索或协助抓捕逃犯,赏金最高可达15万元。
9月3日晚间,王大民和李海伟被抓捕。此后10天来,延寿县村民多次向警方举报“发现高玉伦的踪影”,警方赶到后均被其逃脱。7日下了一场大雨,崎岖的山路变得泥泞不堪,让搜捕更加困难。
9月11日14时,延寿县青川乡兴隆村200亩玉米地被五辆大卡车的民警包围,警方展开了大规模搜捕 ,躲避其中的高玉伦逃往亲戚涂建国家中躲避。
在高玉伦躲避涂家期间,涂家人劝其自首无果后,将高玉伦捆绑起来并报警,警方于17时左右赶到将其擒获。
2015年11月13日10时许,黑龙江哈尔滨延寿9.2杀警越狱案在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犯罪嫌疑人高玉伦、王大民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海伟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