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方法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可以选择网上办理或者现场办理。

1. 网上办理:

(1)登录系统。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gjj.beijing.gov.cn),点击首页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选择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认真阅读登录提示后,点击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

(2)选择提取事项,录入提取信息。

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在新事项申请列表中点击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进入事项申请页面。

(3)个人授权、承诺。

阅读并勾选确认《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点击提交,系统显示提交成功。

(4)提交申请,打印回单。

在提交成功页面,如需留存申请回单,点击打印回单,打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如需查询业务办理机构,点击经办网点,点击确定,提取申请完成。

2.现场办理

(1)提出申请。职工凭提取证明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2)等待通知。职工相关证明材料,到中心相关分支机构办理提取审批。相关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3)办理提取。审核通过,携相关材料到对应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