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一楼盘一房二卖涉案上亿购房者求助问题解决没有?
河北一楼盘一房二卖涉案上亿, 购房者多方求助无解。
据报道。近日,多位河北石家庄市民向央广新闻热线反映称,他们在石家庄桥西区一个叫“望公府”的楼盘,每户均交了几百万的购房款,却遭遇“一房二卖”,从2015年发现后,就先后向房管、公安等部门求助,甚至将开发商告上法庭,但没有一个部门能有效惩治开发商的行为。记者调查发现,已失联的开发商至少涉及十起“一房二卖”案件,涉案金额高达上亿元。
周先生2013年看中桥西区的一个楼盘,位于石家庄桥西区新石中路165号,并和开发商河北隆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根据协议,房款总价668万多元。周先生称,当时置业顾问向其承诺,只要缴纳首付后,20天内就可签订在房管局正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当周先生交到400万的时候,房地产公司的人就找不到了。发现上当的周先生,事后到房管部门查询发现,他已交了几百万购买的那套房子,早就在房管局备案在了别人名下。
遭遇一房二卖的,还有更多购房者。购房人吴女士说:“有的人发现房子出现了一房二卖的情况,甚至一房三卖,那我就赶快去房管局查一查,果不其然,这个房子已经备案到其他人名下了。刚开始他们(开发商)还接电话,然后就推(脱责任),一直推到2015年的三月份。”
调查发现,该项目五证齐全,并且已基本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外墙粉刷都已完成,但开发商已经失联。受害者基本分为两类,一类是交了几百万预售款,遭遇“一房二卖”的购房者;另一类是交齐了房款,虽然和开发商签订了在房管局备案的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但过了交房期限好几年,就是住不进去。购房人胡先生表示,他连看房都看不了,进都不让进。
在项目现场看到,一堵围墙将气派的建筑群包围的严严实实,中间的红色大门外也被铁栅栏封闭紧锁,门岗由几个小青年看守。几名购房人想进去看看自己已付过款的房子,但门卫电话请示“领导”后称不许入内。这让胡先生很无奈。
2015年开始,十多位遭遇“一房二卖”的受害者开始向有关部门投诉。但购房人吴女士说,结果被绕来绕去,没有部门可以解决。记者跟随几位投诉人重新走访了相关部门。
首先来到石家庄市房产市场稽查大队。对于我们的来访,工作人员倒是认真对待,但表示无能为力。稽查大队表示,他们只是对取得土地、规划、没有取得预售在这之间的进行监管。有问题可以向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反映。
按照稽查大队的建议,记者一行又来到了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市场监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之前已经获知此事,但是也管不了,他们管的是,没有预售证提前售卖、违规销售这种情况。石家庄住建局房产市场监管处相关负责人又给“指路”,让投诉人到桥西区住建局反映。但记者一行找到桥西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却明确表示,“一房二卖”的行为,是市住建局的监管范围。区住建局表示,房子2013年就建成了,2015年他们才承接,根本没备过案,而验收方面,2016年1月1号之后才归他们管。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显示,房产市场监管处的职能是,负责房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市场准入和清出工作,依法查处房产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投诉人难以理解,这么多的监管职能,怎么就管不了“一房二卖”?2015年,房管部门回复他们称,已对开发商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依法依规启动了处罚程序。但怎么调查的,怎么处罚的?投诉人没有得到房管部门的回复。
在记者的陪同下,几名投诉者再次到桥西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接待的民警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司法解释,原则上一房二卖,不涉及犯罪。除非开发商已经跑了,但至于开发商什么时候跑的,是当时还是现在,不是报案人说了算,也不是他们说了算的。
民警没有接收报案人的材料,三天内,报案人也没有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
多位法学界人士指出,此案的相关事实符合合同诈骗的法律要件。如果构成合同诈骗就优先适用刑事程序,先刑事后民事,以刑事附带民事的方式解决合同违法行为。
此外,根据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群众上门报案的,应当当场进行接报案登记,当场接受证据材料,当场出具接报案回执并告知查询案件进展情况的方式和途径。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多位购房者无奈将开发商告上法庭,桥西区法院均以合同纠纷立案受理并宣判。虽然购房者赢了官司,但案件执行不了,开发商名下已没有财产可供查封拍卖。
桥西区法院回函称,“涉及望公府项目一房二卖案件在我院审理执行一***3起,由于该项目尚未竣工验收,土地和房产存在抵押及备案在他人名下情况,且有的产权存在争议,不具备处置条件,致使案件未能实际执行到位。这3起案件,审理时间从2015年10月到2016年7月,跨度时间比较长,而且是两名法官分别审理的;原告主张的是解除购房合同、退还房款并赔偿损失,没有主张被告存在刑事犯罪行为,所以我院按民事案件处理是妥当的。”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河北隆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及的房屋买卖纠纷案件,初步统计超过十起以上。多位法学界人士指出,虽然没有法律规定,但法院在审判中发现“一房二卖”的案件如此集中,有义务移送公安机关。这是公诉案件,只能通过公诉机关追究涉事企业的法律责任,不是当事人说主张刑事就能主张的,应该追究涉事企业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