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责任年龄拟调整:12至14岁故意杀人等犯罪或将负刑责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于2020年12月13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拟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对于12周岁至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在情节恶劣的特定情形下,经最高检核准的特定程序,需负刑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次审议稿)》 将刑法第十七条修改为: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