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监狱管理局的内设机构

省监狱管理局设13个职能处(室、部)和机关党委:

(一)政治部

负责全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宣传舆论阵地建设、政治工作研究、对外宣传、立功创模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和抓好系统各单位的党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青团工作;负责干警队伍的综合管理、公务员队伍管理、机构编制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管理、警务管理、职称评审、行政职务和警衔晋升、干警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学校。

(二)办公室

负责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决定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起草综合性文件、总结、报告;负责文秘、档案、信访、通讯、接待和保密工作,收集处理提供各种信息资料;负责监狱系统内部体制改革、改制工作。

(三)狱政管理处

负责全省监狱的监管改造工作,检查刑罚执行情况,制定监管工作制度和改造工作规划,指导监管改造业务;负责管理全省押犯的收押、调动、奖惩和罪犯卡片管理等业务;负责监控设施、警用戒具、枪支弹药的规划和管理;负责武装警戒;承办警囚车的计划分配;管理对外开放监狱的接待;协调监狱系统与武警、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关系;负责全省监狱的狱内防范和案件侦破工作,制定狱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敌情调研工作,掌握敌情动向,及时收集、掌握、分析、处理和上报情报信息;负责狱内耳目建设、两防工作和特警队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防逃追捕工作,处理监狱突发事件。

(四)教育改造处

负责对罪犯的教育工作,制定教育规划,编写教育大纲,检查考核对罪犯的政治、文化、技术教育效果,交流教育改造工作经验,对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的跟踪调查和社会帮教工作;负责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工作;指导监狱办好特殊学校。

(五)生活卫生处

负责监狱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医务技术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负责医疗设备、器械及救护车的计划编制、分配和管理;指导和管理计划生育和卫生防疫工作;指导和督促监狱抓好犯人的生活管理;管理直属医院和公费医疗;负责警察和犯人的被装管理。

(六)生产处

指导监狱的工农业生产,促进和检查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指导监狱工农业生产的现场管理、质量管理、节能降耗;负责对各监狱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的综合考核;负责技改项目的审查论证管理工作;指导监狱办好内部市场及工农业产品的经营与销售。

(七)财务处

负责监狱系统资金管理、财务管理和成本管理;指导监狱系统的双增双节工作,考核盈亏指数执行情况;检查监狱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情况;编制财务、行政经费计划和年度预算、决算;负责内部结算和全系统的房改工作;负责监狱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保护和保全国有资产增值。

(八)监狱规划处

负责编制监狱系统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按规定管理监狱基本建设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的立项、论证、审核报批;负责监狱布局、产业、产品结构调整规划;承办监管场所的建立、接收、撤并、移交、引进经济开发项目和对外经济协作。

(九)科技处

负责科技管理工作;编制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科技项目的审查、鉴定、审报工作;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开发新产品;负责监狱系统的科技信息工作和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十)劳动工资处

负责监狱系统干警工资管理;负责监狱系统工人企业的改制和队伍管理工作,指导纯工人厂的建设、留场就业人员管理、工资管理,承担工人技术等级的考核、工人技术培训、技工学校管理、待业青年的就业指导等有关工作。

(十一)审计处

负责对独立核算单位、重点单位、重点项目和监狱系统资产管理情况审计;负责监狱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了解监督独立核算单位执行财务制度的情况,提出加强和改进财务管理措施。

(十二)政策法规处(挂“研究室”牌子)

负责监狱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针对监狱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和调整意见;参与有关部门送交的法律、法规草案的修改和补充意见;承办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指导本系统的法制工作;负责编辑内部刊物。

(十三)环境安全工作处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指导、监督和检查监狱系统生产安全;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负责编制监狱系统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指导监狱环境保护工作。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在蓉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机关党委办事机构的设置方式,由局党委按照省委规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