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范围及税率是如何规定的
扩大试点行业范围,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4个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后,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就改为征收增值税。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而此次四大行业营改增,涉及纳税人规模更大。税率设置: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新增税率是按照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的原则,依据试点行业营业税实际税负测算的。有形动产租赁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此外,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法律依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一)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二) 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三)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四) 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