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认为事物被称为存在有什么意义?

亚里士多德认为,事物被称为“存在”主要有两种意义:(1)偶然的属性(偶性),如“这人是文明的”或“这人是白的”,“文明”和“白”就是偶性,它们存在于这人身上是偶然的,因为这人也可以不文明或不白。(2)必然的本质,即范畴,如实体,以及性质、数量、关系、主动、被动、处所、时间等,这些都是任何一个事物身上的必然的(本质的)存在,因为任何一个东西都不可脱离这些方面的规定而存在,只要去掉了其中一种规定,它也就不存在了。除此以外,他还提到另外两种含义:(3)确实性,说一件事“存在”(“是”),是肯定它是真的而不是假的。(4)潜在性,有些东西虽然还不是现实的存在,但却是潜在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