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拍黄瓜被罚1万

多家餐馆“拍黄瓜”被罚5000元,卖凉菜也要办证?罚款是不是太重了?

在7月下旬,安徽合肥好几个餐馆因未取得冷食类食品经营资质出售凉菜被罚款。在其中,包河区一家店铺因无资质证书在外卖软件上出售凉拌黄瓜,被惩处5000元罚款;庐阳区某餐馆也因在网上销售凉拌黄瓜被罚款5000元。相关信息招来网友疑惑,卖凉菜也要办证?一个拍黄瓜就罚款五千,是不是太重了?

01罚款是不是太重了

在7月27日下午,合肥市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安全监管处部长戴芙蓉在接受本地新闻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餐馆服务供应商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时候要申请办理经营范围,若制造凉菜需要有冷食类食品制造批准。可见,餐馆卖凉菜一定要办证的,这是有规定的。

对于此事,戴芙蓉也作出了表述,由于冷饮食品安全风险比较高,易于滋长微生物菌种,因此加工的过程管理规定严格。为防止被微生物污染,规定需有专间制作等尽量减少环境造成的污染。

这一点,有网友表示理解,觉得对凉菜进行严格把关并没有错,由于凉菜的生产加工阶段假如不环境卫生,确实有病从口入风险。

网友不理解的是,有关规定比较严格,例如,冷饮类制造一般要求要有一个不少于5平米用以凉菜制作“专间”,还需要具有二次换衣洗手的设备,专间内需有独立中央空调,需有空气消毒设备等。网友认为,这样的要求一般的小门店很有可能无法达到。

实际上,这也是小餐饮店的罩门所在。戴芙蓉表明,“现实生活中许多中小型餐馆通常无法达到验收要求。”并没有通过验收,就意味着经营许可范畴并没有冷饮类经营范围,假如实际经营中又有凉菜,就会遭遇被处罚风险。

这一分歧怎样解决,能否放开规定,放开工程验收?这是个问题。若不能放开产品执行标准,对违规之事,又能否放开惩罚?

02卖凉菜也要办证

卖凉菜被罚5000元引起轰动,在于这种稽查给人会有小题大作之嫌,由于涉嫌凉菜的货值不太高,挨罚额度远高于盈利额度。

在2017年,广州市黄埔区一家火锅店因出售“拍黄瓜”凉菜,被收走21天赚得的139元,同时被通告行政许可1万余元,就引发网友热议。黄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因此回复称,惩罚信用额度并不是相当于销售金额大小,惩罚是依法依规开展。因为该火锅加盟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备注名称项目中,并不包括从业凉菜生产加工市场销售,有确实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惩罚就是为了确保安全生产。

可见,违规经营凉菜被罚,也是有例子的,并不是新戏码。有网友说,拍黄瓜还上了热搜榜,真的是拍案惊奇。说奇都不奇,主管部门是照章行事。规定都不奇怪,是为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拍黄瓜上头条,该拍醒谁。应当拍醒经营者与管理人员。

对经营者而言,既然有规定,只能按规定行事。例如,若一开始餐饮业并没有冷饮新项目,还可以在制造凉菜前申请办理变更经营范围,使自己符合规定,假如不符合规定,就不要超范围经营。另一方面,主管部门也要改变以罚代管的思路,对小餐饮店,何不多做好事前服务项目提示工作中,让经营者按规定行事。小本生意不容易,无缘无故一罚了之,并不是解决困难之法。

戴芙蓉表明,在平时的餐馆安全管理中,会遇到很多规模较小餐饮店因不知道等因素发生无冷饮制造批准制做凉菜的现象,“我们会按照计划采用软性处理原则,警示并责改。”如此“先礼后兵”,当是应有的管理之道。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