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钓鱼岛问题的看法?
在钓鱼岛问题上,最近有美国国务院的高官表示,在某些情况之下,钓鱼岛适用于美日安保条约。我们知道美国政府之前一直是明确的表态钓鱼岛适用于美日
安保条约,没有提出任何的附加条件,所以这一次的美国的国务院一位官员透露的出来的这番话,似乎有一些意味,有一些微妙的不同之处,你怎么来分析?
廉德瑰(国际问题研究员亚太研究中心副主任):美国关于钓鱼岛的态度实际上就是三句话,一个是他对主权问题不持立场,另一个是他适用于美日安保条约的第五
条,还有最后一条就是,他希望双方通过和平的方法解决问题。但是什么时候用哪句话,这个要根据美国掌控中日关系,掌控钓鱼岛局势的需要而定。
大家知道,从1996年开始,美国就对钓鱼岛问题上表示了态度,基本上就是说,岛的问题的适用于所谓的日美安保条约第五条,但是实际上从1996
年,2004年一直到2009年,中日之间发生钓鱼岛纷争的时候,美国的态度总是在出尔反尔,如果他希望这个事态扩大的话,他就说适用于日美安保条约第五
条,但是他如果希望这个事态平息的一下,紧张局势缓和一下的话,他压一下日本,就是只提他对主权问题不持立场,但是后边的关于适不适用安保条约的问题,他
就不提。所以有的时候他不提的话,日本就要着急,这一次也是这样,实际上前阶段他已经表示过,钓鱼岛的问题适用于安保条约第五条。
最近他觉得这个事态恶化下去对美国是不利的,所以可能是希望这个事态平息一下比较好,他现在又放出话来,在某些条件下适用,什么叫某些条件,如果是如果挑
起的争端,他适不适用安保条约,他就要考虑一下,但是如果是中国挑起的话,有可能有另外的解释,所以美国在这个问题上,实际上在10年撞船事件的时候也有
明显的表示,当时他向前原诚司表示,钓鱼岛问题适用于安保条约,但是同时他告诉前原要尽快的解决问题,所以前原,日本方面就放了人,显然释放的信息就是
说,你日本如果挑起事端的话,美国可能就不介入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