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罪有哪些
七大罪有傲慢、嫉妒、暴怒、懒惰、贪婪、暴食和色欲。
傲慢:对上帝不敬,对他人凶残。
嫉妒:嫉妒他人比自己更成功而引发的罪恶。
暴怒:无端憎恨他人,意欲伤害惩罚他人。
懒惰:缺乏责任感、怠惰、逃避现实。
贪婪:过分追求不属于自己的食物,尤指金钱和权力。
暴食:沉迷享乐不思进取。
色欲:放纵自己的肉体欲望。
七宗罪的七种罪行分别是傲慢、嫉妒、暴怒、懒惰、贪婪、暴食和色欲。以对爱的违背程度来排序,为首的傲慢罪行最重。后来,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诗人但丁对七宗罪的含义做了新的解。这就是七宗罪所讲的七种罪行,设立之初的目的是为了惩罚天主教中犯下相应罪行的教徒,在我们如今的社会,这些罪行则成为了心理上的情绪或性格所带来的行为表现。
七大罪的神学论述
各种罪行其实环环相扣,所以各种各样的动机也被假设成是与各种罪行相连。例如傲慢(过度迷恋自己)其实暗示了暴食(过分消耗或浪费食物),其余各种罪行亦有相同的连系。每种罪行其实在表现出自视比神更重要,因而未能全心全意全神地投入去爱神。学者和神学家们也利用了属性(attribute)和原因(substance)设立图解(schema)来解释这些罪行。
像之前所说的,七宗罪在拉丁语中为:“superbia”(傲慢),“invidia”(嫉妒),“ira”(暴怒),“accidia”(懒惰),“avaritia”(贪婪),“gula”(暴食)和“luxuria”(色欲)。在重新排列后,它们的第一个字母可以形成中世纪拉丁语“saligia”,然后衍生出其动词“saligiare”(去实行一条罪名,to commit a deadly s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