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如下:
1 、总 则。
1.0.1、 为加强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1.0.3、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检验 inspection。
对项目的特征、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设计和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项目每项性能是否符合要求的活动。
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及器具等进入施工现场后,在外观质量检查和质量证明文件核查符合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抽取试样送至试验室进行检验的活动。
2.0.2 、验收 acceptance。
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合格的基础上,根据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合格标准作出确认的活动。
2.0.3、 主控项目 dominant item。
建筑工程中对质量、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2.0.4 、一般项目 general item。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2.0.5、 验槽 ground inspecting。
基坑或基槽开挖至坑底设计标高后,检验地基是否符合要求的活动。
3 、基本规定。
3.0.1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验收规定的要求。
2 、质量验收的程序应符合验收规定的要求。
3 、工程质量的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4 、质量验收应进行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5、 质量验收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3.0.2 、地基基础工程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 、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录和技术交底资料。
3 、工程测量、定位放线记录。
4 、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5、 施工记录及施工单位自查评定报告。
6、 监测资料。
7 、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8 、检测与检验报告。
9 、竣工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