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可用于什么业务

一、户口本的具体用途:

1、办理结婚证,离婚证等婚姻登记手续,需要当事人户口本。

2、购房或卖房,需要当事人出具户口本。

3、证明亲属关系,办理继承,赠与等需要户口本。

4、孩子建档,办理出生证明,落户,入托,上学,等需要户口本。

5、新入人员的户口登记、兵役登记。

6、办理申请出境手续、办理生育申请、办理机动车、办理个体营业执照、办理个人信贷事务、参加社会保险,领取社会救济。

二、户口本补办过程

1、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身份证等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提出补领申请。经批准后,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人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领取补发的居民户口簿。

2、备齐材料后,一般5个工作日内即可补办。

三、拥有户口本的注意事项:

1、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

2、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

3、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4、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5、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

四、办户口本需要什么证件

申请办理户口本需要以下证件: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结婚证或离婚证;

3、子女出生证;

4、房产证;

5、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属本单位员工的证明材料;

6、单位出具的地址变更的证明材料;

7、申请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

8、收养证或解除收养的证明材料;

9、申请人本人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五、户口本补办流程如下:

1、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办理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补领申请;

2、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审核后补发居民户口簿。

综上所述,居民户口簿用于登记住户人员的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具体职称、职业等内容的簿册。在上学、结婚、领取护照、以及办理很多重要事情时均需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宿舍的户口***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