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有哪些亲戚关系

亲属关系有:父子、母子、爷孙、表兄、妯娌等。亲属是基于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而且亲属不等于家庭成员,有亲属关系的人可能分属于多个不同的家庭;家庭成员并不绝对有亲属关系。

一、亲属

亲属是指因婚姻、血缘和收养而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亲属包括:

1、配偶:男女结婚而产生,血亲和姻亲关系赖以发生的基础。

2、血亲:凡是有血缘关系的亲属都是血亲。

(1)自然血亲,自然血亲是出于同一祖先有血缘联系的血亲。包括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孙子女、外祖父母外孙子女等。非婚生子女也属于血亲。

(2)拟制血亲,虽无血缘联系,法律上确认其与自然血亲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又称为准血亲。养父母养子女、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

3、姻亲:配偶本身除外的由婚姻关系而产生的亲属。

(1)血亲的配偶 如兄弟之妻、伯叔父之妻、侄之妻、姑、姊妹之夫、女婿、儿媳等。

(2)配偶的血亲 如岳父母、妻之伯叔、姑、妻之兄弟姊妹及其子女等。

(3)配偶的血亲的配偶 如妻的兄弟的妻、妻的姊妹的夫、夫的兄弟的妻、夫的姊妹的夫等。

二、近亲属

民法典规定,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由此可见,生活中往来亲切的“七大姑八大姨”都不算我们的“亲属”。

一些需要实施手术生死攸关的时刻,民法典规定的不能或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亲属”足以负责和信赖,所以这项权利才能给到他们手上。

法律上将“亲属”划分清楚,能够更好地完善关于亲属的条例。

三、亲属与家庭成员的区别

家庭成员是指一定范围内的亲属,在一个家庭内***同生活,彼此负有抚养义务的亲属。我国法律中提到的家庭成员有夫妻、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亲属不一定是家庭成员,而家庭成员一般都是亲属。

亲属的范围: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兄弟姐妹(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直系姻亲的儿媳、女婿。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和同胞兄弟姐妹。

四、亲系与亲等

1、亲系 亲系指亲属间的血缘关系。

(1)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

直系血亲是指:具有直系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的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

旁系血亲是指: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非直系血亲而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亲属。如兄弟姐妹与自己同源于父母,伯、叔、姑、堂兄弟姐妹、姑表兄弟姐妹与自己同源于祖父母,舅、姨、姨表、舅表兄弟姐妹与自己同源于外祖父母等。

(2)直系姻亲和旁系姻亲

姻亲是按配偶的亲系而定的,配偶的直系血亲就是直系姻亲,配偶的旁系血亲就是旁系姻亲,所以姻亲也有直系和旁系之分,如儿媳与翁姑是直系姻亲,妻与夫的兄弟姐妹属旁系姻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