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学生运动会的竞赛赛制
田径、游泳
1.田径、游泳项目的比赛均执行中国田径协会、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游泳竞赛规则》及相关的补充规定。
2.报名不足3个单位或人数不足3人的项目,则取消该项目比赛(提前通知报名单位,可更改报名项目)。
3.田径各项目根据报名人数确定赛次及是否进行及格赛。
篮球、排球、足球
1.预赛办法及规定篮球、排球、足球预赛中分别获得男子、女子前11名的队及上海市队(上海不参加预赛)***12支球队进入决赛。预赛工作安排在2013年12月至2014年4月间进行,由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具体组织。
2.决赛阶段竞赛办法
决赛分为二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分为A、B两组进行小组单循环赛,根据预赛名次,如1、2名次一组,3、4名次一组(依此类推)分别依次抽入到A、B两组,上海队作为序号12参加抽签,比赛按贝格尔编排法进行编排。上海队有权选择第一轮对手,其他轮次依次更替。最后按积分排出小组内的名次。
第二阶段:获得各组别第一阶段比赛小组前四名的队伍分别进行交叉淘汰赛;获得小组1、2名的队伍争夺1-4名,A1-B2、A2-B1;获得小组3、4名的队伍争夺5-8名,A3-B4、A4-B3;获得小组5、6名的队伍将进行同名次比赛,争夺9-12名。
3.比赛按照中国篮球协会、中国排球协会、中国足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排球竞赛规则》、《足球竞赛规则》执行(特殊规定另行通知)。
4.排列名次方法
(1)篮球比赛
第一阶段小组单循环赛,按比赛积分排列小组内名次。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如遇两队积分相等,则以两个有关队之间的比赛胜负来确定名次;如果三个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积分相等的队相互比赛胜负场次多少决定名次,胜场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按得失分率决定循环赛名次(得失分率=得分之和/失分之和),得失分率高者名次列前。
(2)排球比赛
第一阶段小组单循环赛,按积分排列小组内名次。
①计分方式:比赛结果为3:0、3:1 时,胜队积3 分,负队积0 分;比赛结果为3:2时,胜队积2 分,负队积1 分;积分高者排名在前;
②当积分相等时,决定名次顺序为:1)胜场多者;2)C 值(C值=胜局总数/负局总数,C值高者列前);3)Z 值(Z值=总得分数/总失分数,Z值高者列前);
③当两队Z 值仍相等时,两队间最后一场比赛胜者排名在前;当三队或三队以上Z值仍相等时,则仅在该几队之间依次按照上述第2 条决定名次办法2)、3)决定。
(3)足球比赛
①每场比赛时间为80分钟(上下半场各40分钟,中场休息15分钟)。
②每场比赛允许填报7名替补运动员,但只可替换5名运动员。
③如每场比赛必须决出胜负,80分钟比赛为平局后,则不进行加时赛,直接以互罚球点球的办法决定胜负。
④小组单循环赛排列名次办法
(1)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以全部循环赛积分的多少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列前。
(2)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的积分多者;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的净胜球多者;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的进球总和多者; 整个循环赛中净胜球数多者;整个循环赛中总进球数多者;如以上均相等,则抽签决定优胜者。
武术
武术经抽签后,排定各单项比赛运动员上场顺序。本届中运会武术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制定的最新《武术竞赛规则》并执行以下规定:
1.运动员选报A级难度(平衡、腿法、跳跃和跌扑类)最多选报3种不同类别的5个A级难度动作及连接难度。
2.选报不同等级的同一种技术类型的动作难度和动作难度加连接难度,不得超过两次。超出规定者,按前两次计算难度分数。
3.本次比赛服装、器械不做规定要求,太极可配音乐(对练项目不配音乐)。
4.套路比赛中主要动作内容和一般动作内容不作规定要求。
5.武术比赛各参赛单位须电脑打印自选套路难度表(注明难度分值)一式二份(见附表02),于2014年7月1日前分别邮寄: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竞赛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西路8号院上地科技大厦4号楼602邮编:100085)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第十二届全国学生运动会(中学生组)筹备办公室、上海市学生体协联合秘书处(上海市中山西路1245弄1号2号楼508室, 邮政编码:200051)。
健美操
健美操经抽签后,排定各单项比赛运动员上场顺序,并执行以下规定:
1.混合双人操、男子三人操、女子三人操、男子五人操,女子五人操,混合五人操比赛执行国际体操联合会健美操委员会制定的《2013-2016竞技健美操竞赛规则》和其中对国际年龄二组难度要求的特殊条例;集体技巧啦啦操、花球舞蹈啦啦操执行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最新全国啦啦操竞赛规则;啦啦操二个项目的难度级别限定在四级或四级以下,比赛时按各单位所报级别评分。
2.团体赛
分别进行混合双人操、三人操(男子三人操、女子三人操赛前任选其一)、五人操(男子五人操,女子五人操,混合五人操赛前任选其一)、啦啦操(集体技巧啦啦操、花球舞蹈啦啦操赛前任选其一)四个单项的比赛。
报满以上四项预赛的名次相加之和为团体赛得分,得分低者名次列前;如分数并列,五人操预赛名次列前者胜(如仍相等,依次看三人操、啦啦操、混合双人操预赛名次)。
3.单项赛
在团体赛中,各单项比赛得分前8名的运动员(队)方可参加相应单项的决赛。以运动员(队)的单项决赛成绩决定名次,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则名次并列,下一名次空缺。
乒乓球
1.男、女团体比赛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
2.团体比赛采用五场三胜制,每场比赛均采用五局三胜制。3.单项比赛采用淘汰赛。
4.种子队、种子选手由主办单位确定(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5.比赛执行中国乒乓球协会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