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从长阳清江画廊到渔峡口镇最近的路线是什么?需要多长时间?
从县城,过津洋口,过天柱山,下鸭子口,过桃山,再去渔峡口,才百把多公里,得八个小时
若从县城,过大桥到金子山,从大堰坎十八拐下面的路过都正湾,然后过渡到鸭子口,再上桃山,去渔峡口,也得八小时左右,并且晚上五点半以后就过不了渡了。
长阳太落后了,建设落后,国家不拔钱!!!!!!!!
长阳清江隔河岩移民精神,子有谓耶?
长阳清江隔河岩库区淹没土地是否属于国家征收土地?清江开发公司应按什么标准出资?移民户应按“无经验可资借用”条件下的“开发性移民”得到哪些具体项目具体数额的到户到人的补偿款才能保证陆续达到原有生活水平(在移民前与移民后的不同时间与社会平均生活水平相比)?开发性移民的公***资金部分现已产生巨大效益,而移民公众是怎样受益的?移民农转非户自愿放弃农田享受城镇生活,谁赞美过这种精神?给了什么条件让他们去过上城镇生活?清江隔河岩移民与其它的大中型水库移民相比成功之处是什么?失败之处是什么?如何正确面对不足纠正错误?
--------一场全民大讨论早已展开。
(请勿断章取义,勿撰改原文;欢迎网络评论,欢迎发表各人观点)
闻名中外的八百里清江画廊,景色秀丽怡人,吸引了大量中外游客,我们是其中的一行。接触过清江老乡的朋友们无不感慨,这里乡风淳朴。然而,正是这朴实的性情背后,却隐藏着一件惊天的移民大秘!
走近清江老乡,走进秀丽的清江画廊。
清江梯级开发是一项惠民的大工程,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通过几代人的努力,如今已把清江建设得美丽如画,并在发电、调洪、灌溉、航运、淡水养殖等等多方面呈现出巨大的立体效益。其中,仅隔河岩水利工程就装机120万千瓦,约相当于移民百万的三峡水利枢纽工程发电量的十五分之一(隔河岩移民近五千)。这是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人民呕心沥血奋站二十多年的劳动结晶(1987年12月15日至2007年7月22日),更是清江人的骄傲和自豪!清江老乡们无不为自已的家乡美而淀放出幸福的笑脸,是那样的憨厚,那样的自然,那样的朴实,那样的至善的美。
我们被感化了,似乎自己也已是清江的一颗草,一枚沙——沿着库区平湖朔游向上,甚是惬意。
而发生在今年五月和六月的连续两次群体上访事件,却令我们游者诧然。五月某日有三百余众,六月某日有千余众清江移民聚集在长阳县政府大院,因“长阳移民补偿款的两套账两个标准问题”群体上访。据群众说:马尚云县长表示,今年十月份会给大家一个满意的答复。我们不禁要问,难道这些被中外游客赞誉有加的淳厚土家人不再朴实了?一个个都成了刁民了?据述,马尚云县长祖籍巴东,紧邻长阳,他的家乡也是一个土家族自治县,马县长深知土家人的疾苦,至爱土家人的民风,2002年,恩施电视台记者出身的马县长到任长阳,(先后担任长阳县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县委书记、人大主任、宜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其美誉和传说同时被老百姓口耳相传,人们深信马书记的话,相信这个党委领导班子,相信移民的未来保障不会就此在他的手中枯结、断送,于是被各村村委会纷纷接回家了,他们要等到金秋十月。
那么这到底是一件什么样的“移民大秘”呢?
2009年8月28日发布的百度网络新闻中讲到:宜昌邓恢林副市长在长阳县清江移民调研后所提出的四点具体要求中,“------当地各级政府机构和工作人员,要认识到事关全局---------要高度关注移民的新动向,把工作做深做细,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不能出纰漏---------”?
纯朴的土家人为什么群情激沸呢?
清江被建设得美丽如画有目***睹,而纯朴的土家人究竟作出了什么样的牺牲,有什么样的不满,非得群体上访呢?
随着我们探访的深入,主要了解了老百姓这样几点意见和诉求:
一、诉求之一:?当地政府应当付给移民的补偿款,没有全额补到户,补到人。
比如移民之初,按人头应拔付给移民的4000元/人用于解决用水、牵电、临时生活的补偿款,在县移民局被截留了一半,到各乡就仅剩一半即2000元了;乡里又截留了一半,到村里就仅剩1000元了;到村里又被截留了一半,到户就仅剩按户500元了,大片平地被淹没后仅剩70%以上的陡峭山崖,以及平均坡度在60度以上的地段,后靠搬迁的移民以区区500元是如何解决水电和临时生活的呢?据说那些年,老百姓都还不知道上级政府拔了人平4000元一事,只知有了户平500元,深觉已是“皇恩浩荡”!,他们在各个自然搬迁聚居地,把500元加在一起,买水管、钢筋、少许的水泥,为了支持国家建设,也为了自己的子孙后代,他们凭着憨壮的劳力,开山架线,群体合作,不怕牺牲,不怕流血,夜幕中的人们在微弱的电灯光下,捧起清凉的引水雀跃欢呼----------就这样通了水通了电。如果此事属实,我们不由得不感到震惊!
很多群众自发上访,尤其是过年前,移民局前摩肩接踵,但纯朴的土家人均只反映了个人的小家问题,也只得到许多的所谓智慧的推诿之辞。比如:“我告诉你个好办法-----”(根本就是行不通的,条条款款太多,涉及部门太多,找不过来的)、“我给你们乡移民站打个电话,你去找某某”(你找我们是正确的,上级正在研究)、“你说的很有道理,但国家就是实行的开发性移民,这是党的方针”(至于这个方针,老百姓根本也没弄懂)、“补偿标准确实是一库一个标准,但我们也改变不了这个现状”(而不仅是一库一个说法,甚至一乡一个搞法)、“我们也在积极地向上级反映”(你看我们移民局都穷得铺不上一块地面砖呢,这岂不是一个假象)、“你这个问题确实比较特殊,开会研究后看能不能给你拔五百元,你别嫌少,多一个总比少一个强”(难道长阳移民就是这样不识大体的吗?要用数据说话,该赞美的也要赞美,该拔付的也要拔付啊)---------
不过,通过本次探访,我们发现现在的老百姓已开始知法懂法,什么《水利部长江委概算补偿标准》、什么《中华人民***和国宪法》第四十条、什么1987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通则》、什么2007年6月7日《关于杨发金等移民信访事项的复核意见》、什么(1982----1986)五个中央一号文件、什么水电水规字[88]10文件、《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条例》、《移民安置大纲》等等等等,很多普通老百姓已了解了相关的具体内容,我们由此又为这些土家乡民有了法律的觉悟而鼓舞和欢欣。以一斑而观全豹,中国的农村正在发生巨大的变化!中国百姓的知识文化水平正在全速进步,即便是这偏远的长阳农村亦是如此,甚是值得称道!
二、?诉求之二:长阳移民局于1998年12月15日制定的长移文[1998]34号文,改变了《水利部长江委概算补偿标准》和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修编的《安置规划执行情况及修编概算报告》的具体内容,两者在补偿标准上大相庭径(本处尚不谈即便是长阳移民局制定的补偿标准是否落实到位,即上述第一点)。
移民认为,就是这一天(1998.12.15),长阳移民局及相关的当地负责机构,所制定的“土政策”严重侵犯了他们的权益,是一库一政策、一乡一政策、一村一政策、一户一政策,不透明,不民主,不到位;而清江梯级开发工程的整体竣工时间2007年7月22日,是这一侵权行为完全确立的时间。乡里移民认为,这是公然对国家法律尊严的挑战,无视法律的存在,以权代法,愚弄百姓。是否真是如此呢?搜索网页也有关于长阳移民工作得到上级政府部门领导充分肯定的语辞,甚至长篇报导,见网页《长阳移民工作成功的经验》,网页上可以见到关于上级党委机关和政府部门要求他们认真扎实做好“后续扶助”工作的内容。老百姓心怀感恩一如既往,但是,他们发现自己尽管努力劳动,再而再辛勤地付出汗水,自己的生活却越来越落后于时代。是的,高粱米、红苕干、许许多多的山里吃食的确是土家人的骄傲,但,同是一片蓝天,同在***产党的领导之下,同样需要得到更多的公平和正义。
村民有所谓“两套账”两个标准的表格为证:(即<<水利部长江委概算补偿标准>>,下称A和<<长阳移民局1998.12.15补偿标准>>,下称B.
粪池每处:A为40元,而B按30元;?水井每处:A为40元,而B按10元;
新址基地平整费:A为6400元/亩,而B全额扣留;
新址基地占用费:A为4888元/亩,而B全额扣留;
砖混正房:A为156元/平方,而B为135元/平方;
砖木正房:A为127元/平方,而B为110元/平方;
土木正房:A为95元/平方,而B为82元/平方;
砖木楼:A为44元/平方,而B为38元/平方;
偏房:A为66元/平方,而B为57元/平方;
附属屋:A为44元/平方,而B为38元/平方;
土木楼:A为33元/平方,而B为28元/平方;
用柴林:A为681元/亩,而B为245.5元/亩;
柴草山:A为292元/亩,而B为162.25元/亩;
鱼塘:A为7921元/亩,而B为600元/亩;
宅基地:A为4888元/处(80平方),而B为200元/户;
竹园:A为933元/亩,而B为450元/亩;
按九一年概算的生产安置费,总***A为:改田费1946.28万元,建园费688.69万元,
人头安置费2064.75万元,招工建厂带资37.23万元,农转非财政补贴2.07万元,迁外征地费9.17万元,集中开发设施费126.17万元,农转非手续费19.23万元,特殊情况安置205.45万元,口粮补助587.45万元等等项目拔款,老百姓究竟到位几多呢?不知情.
零星经济林的结果柑桔:A为27元/棵,而B为20元/棵;
零星经济林的未结果柑桔:A为27元/棵,而B为5元/棵;
零星经济林的其它未结果:A为6元/棵,而B为3元/棵;
零星经济林的其它结果:A为11元/棵,而B为5元/棵;
零星经济林的茶树:A为2.22元/棵,而B为0.5元/棵;零星经济林的二类其它:A为4.38元/棵,B为0.5元/棵;
零星经济林的桐木梓:A为3.46元/棵,而B为2元/棵;
零星经济林的三类其它:A为1.72元/棵,B为0.5元/棵;
成片经济林的结果柑桔:A为5729元/亩,而B全额扣留;(也就是说只有零星经济林,没有成片经济林?)
成片经济林的未结果柑桔:A为5729元/亩,而B全额扣留;
成片经济林的其它结果:A为3323元/亩,而B全额扣留;
成片经济林的茶树:A为3948元/亩,而B全额扣留;
成片经济林的二类其它:A为1932元/亩,而B全额扣留;
成片经济林的桐木梓:A为1415元/亩,而B全额扣留;
成片经济林的三类其它:A为1415元/亩,而B全额扣留;
迁县外搬迁补助费:A为300元/人,而B为190元/人;
迁乡外搬迁补助费:A为300元/人,而B为170元/人;
迁村外搬迁补助费:A为300元/人,而B为160元/人;
就地后靠补助费:A为300元/人,而B为140元/人;
误工补助费:A***为88元/人,而B***为45元/人;
搬迁损失费:A为400元/户,而B为230元/户;
耕地青苗补偿费,A为800元/亩,而B在98.12.15号文中没有提到.
由此看来,平均每户的补偿款也就在八千元多一点点(后续补助在后面讲),不拿三峡工程(1992年宜昌开始移民指挥)、南水北调、高铁高速征地补偿比,只比一比各地乡村建设中的移民补偿,这个标准都太低太低了,但即便是九十年代的这个标准,又被当地移民管理机构克扣了近半的数额(此处为什么说是“克扣”,有这样五点原因:库内各乡村文件和执行措施不公开?政策不透明也就是不统一;与长委概算标准相差巨大;分期移民实施措施没有一个完整的报告;公***资金部分的实施方案未经过全民讨论,不知情,且不收益;现实生活状况与临近的几个移民前的贫困县比,不论是移民县还是非移民县,与他们相比都已落后很远,而且在基础生产生活设施,移民身体健康等等方面暴露出了很多严重的问题),这个长阳偏远地区整体搬迁的百姓困难生活就可想而知了。这4600多户整体移民搬迁户,以移民后综上的发展基础,自然是会愈加困难的,我们专门探访了他们现在(2013年6月)锅里碗里的真实情况。我们在未言及真实身份的前提下,吃过十多户盛情的农家饭(包括亲戚家里),与公路旁经营的农家饭判若两界啊。一个在天,一个在地!
他们才是真正付出过,真正具备支持国家建设识大体的移民精神!谁来肯定过?
这就是长阳少数民族地方自治吗?全国五十多个少数民族,各地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实行自治使生活水平越来越高,而长阳移民局实施这样的自治能让老百姓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吗?
备注:清江梯级开发的三级水利枢纽工程(高坝洲、隔河岩、水布垭,其中水布垭属巴东县,而高坝洲移民的现实生活状况,我们尚没有探访;隔河岩库区除巴东二户移民和少许土地山林外,其余均在长阳县境内)
隔河岩长阳库区移民4652户,19478人,涉及73个村,231个村民小组,1986年总耕地45391亩,人平耕地1.36亩,据(长委概算)138页,表1-1-6,耕地征用补偿18683.6亩,其中水田4221.6亩(长阳内),约占当时长阳总耕地面积40%,旱田14462亩(长阳内),成片经济林7809.7亩,但其耕地征用补偿和经济林补偿款,至今没给移民补偿一分钱,非法无偿、强权掠夺了隔河岩库区移民7809.7亩耕地补偿和2677.84万元的经济林补偿款;根据(长委概算)137页,1987年旱地补偿价1628元/亩,1991年2232元/亩,1994年4888元/亩,百姓可以算出数据,却不能算出社会的公平和法律在长阳的正义!
难道《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条例》所述的“由各省负总责,各县具体实施”,就是让他们据守一库,视百姓生活于不顾,如此胡作非为吗?明显是拾到鸡毛当令牌!故意错误理解法律条款,造成实际实施的历史事实。想到哪就是哪,没有规范的执行标准和细化的具体方案,形成了乱成一团的局面。统筹还要兼顾,实施还要具体,到底实施了哪些具体的措施?请国家相关机关查一查丹江口等等大中型库区移民,给他们到底补了哪些项目各按什么标准定的数额,为什么有的库区有,而隔河岩库区就没有,理由是什么?是隔河岩库区移民精神更可嘉?谁表扬过?
库区移民祖辈赖以栖息的1980.9亩宅基地968.26万元(表1-1-6,138页),依据"开发性移民"亦被强权侵占,分文不补,创造了中国水电发展史上的"奇迹",给党和国家的政策抹黑,是国家的不幸,人民的悲哀!移民满怀悲壮的心情,要求党和国家领导人为移民作主!
截止到1995年长委增加概算后,隔河岩库区移民安置迁建费24545.36万元直接费中,除去生产安置费6540.3412万元,应直接补偿到户17947.9977万元,而长阳移民局只给农村移民补了7774.4683万元(其证据长移文[1998]34号文和4652本<<移民证>>),扣留10173.5294万元,户平38581元,人平9214元.移民证是1988年元月所发,完全应遵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通则>>,难道长阳又是一个天?
长隔文[1988]3号和长移文[1998]34号,篡改经修编的国家移民安置大纲,无视法律和党的政策,非法扣留移民款,践踏人民利益,最失人性的是,农村移民家庭生活基础设施中,除补给水井10/个,粪池30元/个外,其余设施一不补偿,二不补助.移民大哥们不禁仰天长叹:敢问苍天?良心何在?
长委概算164页中讲到,由于长阳地势特殊,平整挡护工程较大,乡集镇基地平整费由5550元/亩调整为9600元/亩,小场镇按80平方米/户调为6400元/亩(详见表3-1),是旧址不补,新址仅补200元平整费(按占地半亩,每亩400元核算的),悬殊巨大.人人平等的社会主义优越性在长阳就是这样体现的吗?
1998年12月15日长阳移民局制定出台长移文[1998]34号文时,已有相关法律和规定,比如91年《移民安置条例》、<<民法通则>>和1998年8月29日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和国土地管理法>>,而长阳移民局在其34号文中,对法律依据只字不提.在此时,有法律,有政策,有电水规[1997]631号,国家增调补偿资金30034万元资金,依法依规依政策办事在当时应是有一定保障的,因此,根据诉讼时效20年的规定,移民们认为,1998年12月15日,是隔河岩库区移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日,既然没有“长阳移民精神”的肯定,他们就要为实实在在的权益抗争了,至少能达到与移民前的同为贫困县的另几个县在当前的平均生活水平,并把几条主公路铺上柏油,起码也平心了。以此,他们至少还要进行7年以上的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