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如家酒店经理回应房间藏摄像头

近日,某女子在入住厦门一如家酒店时,无意中竟然发现吊灯边上有一颗微型摄像头正对着床,女子赶紧找来酒店人员并随即报J,目前有关机关正在调查此事。

暑假来临了,人们又可以带着孩子去游遍祖国的大好河山了,出门 旅游 免不了住酒店,但这个酒店安装摄像头这个事情就有点儿让人难以接受了。没有人愿意将生活中的一些私密展示在未知人的面前,尤其是夏天在酒店,衣服穿得少不说,如果是小情侣的话,可能还会有一些亲密的动作,怎么能让他人看到?

一、对酒店客房安装摄像头的行为,有哪些法律规定?

酒店客房内安装摄像头这个行为严重侵害了房客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民法典》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不得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不得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于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规定,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同时,如果有行为人通过安装摄像头拍摄不可描述画面,以此传播到互联网上牟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可能构成数罪并罚或者竞合。

二、受害人如何保护自己利益?

首先,发现类似情况保护好现场的同时,第一时间报J,让J方出面进行处理。J方不但有处理类似问题的技术设备和手段,而且可以通过侦查,找到行为人。

其次,对于自己被非法拍摄的部分,一定要要求行为人删除,消除传播开来的危险,造成名誉受损的可要求恢复名誉并赔偿损失(包括精神损失)。

三、酒店方需要承担责任吗?

类似情况,一般都是行为人通过住店,将自身携带的摄像头安装在房间内。酒店方安装客房内摄像头的可能性较小。如果摄像头是酒店安装的,那其必然要承担责任;如果不是,酒店方作为管理者,也应当承担责任。

《民法典》明确,宾馆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可见,这种情况下,如果安装摄像头的人不一定马上就能找到,出于优先保护受害者一方利益的目的,酒店需要先承担对受害者的赔偿责任,等找到行为人后,再向行为人追偿。

门还是得出,店还是得住,但大家伙在住酒店时得留意,尽量不要住那些太便宜的店,不但设施不好,保不齐会出现这种闹心的事儿。而作为酒店管理者,应该加强这方面的检查,如果出了事儿,影响生意是必然的,而且还可能需要进行赔偿,不值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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