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打死瓜农的处理结果是什么?
2014年5月15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湖南临武瓜农事件"二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廖卫昌等4名城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处4名被告3年6个月至11年有期徒刑。
湖南瓜农死亡案,亦称临武县"7.17"事件。
1,2013年7月17日上午,湖南临武县城管局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南强莲塘村村民邓正加发生争执冲突,邓正加死亡。临武县公安、纪检等部门开始调查,全力查清事件原因。县政府表示,将做好善后处置和慰问工作。
2,2013年7月31日晚,郴州市公安局通报,7月17日在与临武县城管人员冲突中不幸身亡的瓜农邓正加,系外力作用诱发脑部畸形血管破裂出血死亡。
3,2013年8月1日,邓正加亲属称,全家都不接受尸检结论。
4,2013年12月27日下午3时许湖南永兴县法院经过审理,当庭宣判 4名城管获刑 ,最高判11年。四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