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妇女的受教育程度?
在中国古代社会,女子毫无社会地位可言,女子教育的目的也主要是学会如何成为家庭中合格的女性角色,满足夫权社会的需要。由于在古代社会忽视女性教育,使学校教育自产生之日起便把女子排斥在大门外。从先秦到明清,中国女子所受的教育主要是家庭教育,这种家庭教育是非正规的教育,它既缺乏完整而系统的教育内容和方法,又没有固定场所和学习年限,使女子所能受到的教育非常受限制,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妇女才智的发挥,使妇女不能在社会上一展巾帼人物的风采。
从古代女子教育的内容来看,主要是一种生存教育,即技能教育和道德教育,其中又以道德教育为主。早在先秦时期,虽然尚无专门的女学书籍,但在礼教的一些书籍中就已存在了这种内容,如《仪礼?丧服?子夏传》中便要求女子有三从:“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从道德上对女性进行规范。《礼记?内则》记载得更为详细:“子能食食,教以右手。能言,男唯女俞,男?Q革,女?Q丝。六年,教之数与方名。七年,男女不同席,不***食。八年,出入门户及即席饮食,必后长者,始教之让。九年,教之数日。十年,出就外傅,居宿于外,学书记,衣不帛襦裤,礼帅初,朝夕学幼仪,请肄简谅……女子十年不出,姆教婉娩听从,执麻?,治丝茧,织?组?r,学女事,以***衣服。观于祭祀,纳酒浆笾豆菹醢,礼相助奠。十有五年而笄,二十而嫁。有故,二十三年而嫁。”透过这段内容可以看出,女子从一出生就要接受一种与男子完全不同的教育内容,在技能方面要学习烹饪、缝纫、丝麻、祭祀等家中日常事务,以便襄助男子,在道德方面要求女子从小就要有男尊女卑的意识,“能言,男唯女俞,男?Q革,女?Q丝。”要懂得一系列的礼节,要对男子顺从。从这些内容可知,先秦时期的女子教育的目标不是要女子懂得多少文化知识,而是要把她们培养成“贤妻良母”,对女子的教育纯属“家政”。这种教育使得广大女性终身束缚于锅碗瓢盆、纺纱织布这些家庭琐事,从而失去了与男子享受同等教育的机会,当然更不可能像男子一样在政治上大显身手了。
到了两汉时期,由于这是中国传统思想的集结定型时期,男性对女性的压迫业已渗入意识形态中,于是专门的女学书籍应运而生。从汉代到清朝前期出现的女学书籍非常多,其中《内训》、《女论语》、《女范捷录》、《女诫》合编为《女四书》,成为女子识字受教育的必读教材。这些女学书籍都不无例外地强调了对女子道德伦理的教育。如刘向的《列女传》通过对“母仪”、“贤明”、“仁智”、“贞顺”、“节义”、“辩通”、“孽嬖”标准的认定,系统而具体地阐述了先秦儒家的伦理观念和董仲舒的“三纲五常”理论。刘向所宣传的思想,加重了文明产生后即出现的对广大妇女的精神压迫和道德约束。
继刘向之后的班昭更是通过其《女诫》将女子教育中的道德伦理教育更加系统化、完整化。她通过其《卑弱》篇阐述了“男尊女卑”的主张,她认为女人天生就是卑弱的,“古者生女三日,卧之床下,弄之瓦砖,而斋告焉。卧之床下,明当卑弱,主下人也。弄之瓦砖,明其习劳,主执勤也。斋告先君,明当主祭祀也。三者盖女人之常道,礼法之典教矣。”[1]因为女性自身卑弱,就必须要依靠丈夫,应“正色端操,以事夫主”,围绕家务“执勤”而不应到社会上去争雄争霸。她通过其《夫妇》、《妇德》篇阐述了“夫为妻纲”的观念和“三从四德”的原则,班昭的这种观点使女子没有自己的意志,没有自己的嗜好,更谈不上自由的举动了。女子只能过着木偶式、奴隶式的生活,完全丧失了独立的人格。
到了唐代,刘氏姐妹的《女论语》在女子的道德修养方面,将班昭在其《女诫》中提出的一些原则性的东西更加具体化。如在其《立身》篇中,她提出:“凡为女子,先学立身。立身之法,惟务清贞。清则贞节,贞则身荣。行莫回头,语莫露唇,坐莫动膝,立莫摇裙。喜莫大笑,怒莫高声。内外各处,男女异群。莫窥外壁,莫出外庭。出必掩面,窥必藏形。男非眷属,莫与通名,女非善属,莫与相亲。立身端正,方可为人。”《女论语》这样规定,其旨趣在划定女子思想行为的规范,做“四德”兼全的贤妇,以传名千古,但实际上是将女子头上的紧箍咒束得更紧了。所以张舜徽先生指出:“这样,便明确地画了一个圈子,教妇女站在这范围内做人。不如此,便不够成为一个合格的妇女,为当时社会所轻视。”[1] 明清时期,由于受程朱理学的影响,女教读本对女子道德修养方面要求更加严厉。如《女范捷录》不但开篇就强调了女子要以“三纲五常”为本,如其“统论”篇中就提出:“乾象乎阳,坤象乎阴,日月普两仪之照。男正乎外,女正乎内,夫妇造万化之端。五常之德著而大体以敦,三纲之义明而人伦以正。”[3]而且在贞节观上对中国古代女性的要求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在其“贞烈”篇中说:“忠臣不事两国,烈女不更二夫。故一与之醮,终身不移。男可重婚,女无再适。是故艰难苦节谓之贞,慷慨捐生谓之烈。令女截耳劓鼻以持身,凝妻牵臂劈掌以明志。”[3]这简直是毫无人道可言了。
在古代女学书籍中,除了强调对女子进行道德伦理教育外,还注重对女子技能的培养,但认为女子的技能培养主要应立足于以事夫为目的的家务技能。如《女诫》对“妇功”的要求是“专心纺织,不好戏笑,洁齐酒食,以奉宾客”,要求女子应围绕家务“执勤”。《女论语》则在其《学作》篇中要求女子掌握的女工应为纺织、养蚕、缝补浆洗以及炊羹造饭、喂养牲口、耕田下种等。而司马光在其《家范》中说得更加明白:“其女功,则不过桑麻、织绩、制衣裳、为酒食而已。”[4]所以中国古代女子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只是要求培养出能够勤俭持家、吃苦耐劳、当好丈夫贤内助的女性。这种教育,无疑是对女子自身才能的一种扼杀。
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妇女的劳动多为辅助性质,其收入亦为整个家庭经济的补充成分,因而经济大权总是把握在男权父系的手中。这种经济地位的低下,决定了女性在家庭、社会中没有什么发言权。男权势力为了维护其在政治上的权利和对女性的统治地位,将纲常名教提到了一个无以复加的地步。“三纲五常”、“三从四德”成为了长期束缚中国妇女的绳索,中国古代女子教育正是围绕“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男尊女卑”为核心而展开的。古代女性在政权、族权、神权、夫权的多重压迫和封建礼教的束缚下,将自身的人生价值和受教育的目的定位在相夫教子上。所以古代封建女子虽然有教育,但却毫无教育权利可言。古代女子所受的教育如同所有被压迫群体的“教育”一样,是一种驯服工具。结果受教育愈多,依附男子、依附丈夫就愈严重,社会地位就愈低下。最终女人丧失了独立的人格,成为了家庭的奴隶,男人的附庸。甚至在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出现的为数不多的杰出女性,都是以男子依附品的身份而出现的。由此可知,在长达几千年的独特的女子教育的培养下,女性心甘情愿地让出了社会政治经济的舞台,成为了默默无闻的幕后人物。加之作为中国古代知识分子获取功名、向上攀升的主要途径的科举考试,其大门也从未向女性开放过,致使科举英才的行列中,竟无一巾帼之人。所以几千年的古代史只能是一部男性精英的历史。
当然,古代女子教育也有一些值得肯定的地方。如:女教内容通俗易懂,易于各阶层女性接受。劝导妇女谦让恭敬、先人后己、孝敬长辈以及勤劳俭朴,在保持家庭和睦、加强女性自身修养等方面还是发挥过不少的作用。但这种作用,相比于其对中国女性的摧残,是处于次要地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