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停战协定签订时间是哪一年

抗美援朝战争的开始时间与标志是1950年10月19日,中国人民志愿军进入朝鲜作战。结束时间与标志是1953年7月27日,战争双方代表签订朝鲜停战协定。

一、扩展资料

中国人民志愿军从1950年10月25日入朝以后和朝鲜人民并肩战斗,到1951年间,把美国侵略军赶回到“三八线”附近,迫使他们停止在原来发动侵略战争的地方。

面对着强大的中朝军事力量和强大的世界和平力量,加上帝国主义内部各种矛盾日益严重,美帝国主义不得不接受我方提出的建议,从1951年7月10日开始了朝鲜停战谈判。

但是,在谈判过程中,美帝国主义提出了种种无理要求,不断制造种种障碍,又用施加军事压力的办法,妄图迫使我方接受其无理的要求。

朝中方面坚持正义的立场和原则,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在谈判桌上不断揭露了敌人的阴谋论计,并在战场上给予敌军以严厉的惩罚,粉碎了敌人的军事讹诈,最后迫使美帝国主义不得不于1953年7月27日在板门店签订了停战协定。

二、协议内容

划定军事分界线,双方各由此线后退二公里,以建立非军事区;双方停止一切敌对行为,并从规定地区撤出一切军事力量;停止自朝鲜境外进入增援的军事人员(除非是执行临时任务和一人对一人的轮换)。

武器和弹药(除非是停战期间耗损的,始能以同性能、同类型的一件换一件替换);协定生效六十天内,双方直接遣返坚决要求遣返的战俘,其余战俘交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处理。

向双方有关各国政府建议在协定生效后三个月内召开高一级的政治会议,协商从朝鲜撤退一切外国军队及和平解决朝鲜问题等问题。此外,还规定了军事停战委员会和中立国监察委员会的组成、职责和权力,协定附有“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的职权范围”一项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