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定性维卡币

维卡币被公安部认定为传销。

湖南省株洲县检察院将公安部督办的“3·15”维卡币特大网络传销案第三批次的最后4名涉案嫌疑人向法院提起公诉。

据悉,该案历时二年,株洲县检察院***审查起诉106人,提起公诉98人,追缴涉案款项近17亿元人民币,是该院成立以来审查起诉涉案人数最多、挽回经济损失金额最大的案件。

2016年6月16日,分别在广东深圳和湖南醴陵将犯罪嫌疑人乔某某、李某某、王某等人抓获归案。6月22日,在江西萍乡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抓获。7月8日,在广东惠州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抓获。8月至11月抓获该传销组织上线成员宋某某、杨某某、易某某等人。2016年5月至12月,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55名。2017年1月至今,抓获犯罪嫌疑人64名。

在铁的证据面前,到案的119名嫌疑人均对参与“维卡币”网络传销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扩展资料:

2016年3月,株洲醴陵市公安局接群众举报称:王某自2015年初以来,以醴陵市某宾馆为据点,以网络虚拟货币“维卡币”为道具,以高额回报、快速致富为诱饵,发展、吸收下线400余人,涉及金额400余万元。

经初步查证发现:“维卡币”网站设立高额入会门槛,并通过激励会员以“拉人头”方式层层发展下线获取高额返利,运作模式完全符合传销的基本特征,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应依法立案查处。

2016年3月15日,醴陵市公安局对王某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立案侦查,并立即向株洲市公安局进行汇报。株洲市公安局遂成立专案组指挥部,并由经侦支队总牵头,投入200余名骨干民警组成“3·15”专案组,全面负责该案侦办。

鉴于案情重大复杂,株洲市公安局迅速将案情向湖南省公安厅、公安部层级汇报。2016年8月20日,“3·15”专案被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

专案组围绕“资金流、信息流、人流、物流”四方面要素,通过对低层“网头”王某的资金动态进行追踪分析,绘制资金流向图,呈现可疑账户并推断账户持有人在该案中的作用,从而呈现“维卡币”传销组织的基本架构。

经过60余天艰辛梳理,一个涉及全国20余个省(市区)、香港特别行政区及境外国家的跨境网络传销团伙浮出水面。

专案组紧盯案发地涉及的犯罪嫌疑人目标,自下而上,全力抓捕,确保打击传销网络不断层、不断级。按照部署,参战民警分成14个小组。分别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珠海、中山、武汉、福建、江西、哈尔滨、长春、沈阳等地展开侦查工作。

2016年12月20日,株洲市公安局将首批36名犯罪嫌疑人移送株洲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其中1人作不诉处理)。2017年9月8日,株洲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依法判决,段某某、李某某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余33名被告人均获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缓期执行,并处1万元至500万元不等的罚金,依法没收涉案资金13.68亿元。

新华网-“维卡币”传销组织98人被公诉 涉案金额150余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