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1、将原州人事局、原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将州民政局农村(含乡镇企业)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职责划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取消的职责
1、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工资政策。
2、制定企业惩处职工的基本准则。
3、已由州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划出移交的职责
1、将技工学校及其培训机构的评估认定工作交给相关事业单位或社会中介组织。
2、将拟订本州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境外就业中介机构监督管理等职责划给州商务局。
3、将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划给州地方税务局。
(四)加强的职责
1、加强全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统筹管理的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
2、加强统筹全州城乡就业政策的职责,依法建立健全公***就业服务体系。
3、加强统筹全州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整合的职责,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统筹开发各类人力资源。
4、加强统筹全州城乡社会保障政策、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职责,建立健全社会保险管理和服务体系,提高经办能力。
5、加强促进就业的职责,健全公***就业服务体系、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和职业(技工)教育培训制度,促进全州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6、加强统筹规划全州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职责,做好医疗保障制度配套政策实施工作。
7、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农民工工作协调的职责,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8、加强全州行政机关公务员统筹管理的职责,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能力建设,提高行政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