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女子夜跑遇害案凶手被执行死刑,凶手的作案动机是什么?

受害者王女士在公园跑步的时候被凶手李某看到,李某想抢走他身上的金项链,所以就杀害了她。

第一,凶手为什么要杀害王女士?

说起这名凶手杀害王女士的原因,真的是让人感到非常气愤,这件事情发生在2017年的12月份。

31岁的王女士在夜间的时候出门去跑步锻炼,正好路过一个公园。后来她碰到了在公园里面散步的李某。

李某看到王女士身上佩戴的金首饰非常多,所以就起了歹心。

他趁着周边没有人,所以就强行拉着王女士走到了公园的草丛里面,想等公园的保安下班以后带王女士离开。

可是王女士被李某挟持了一段时间以后就想要逃走,李某情急之下就拿起一块砖头朝王女士的后脑勺砸了过去,致使王女士当场死亡。

第二,凶手一***抢走了王女士多少财物?

李某将王女士杀害以后,抢走了他身上的一条金项链以及三个金耳钉,还有一个金戒指,除此以外还拿走了王女士的手机。

后来李某把王女士的尸体掩埋到了公园的一处空地上。

第三,凶手被法院宣判死刑。

这起案件发生以后,在全国范围内都引起了很大的轰动,大家纷纷谴责凶手的残忍行径。

而警方在接到群众报案以后也迅速出警,马上对这起案件展开了侦查,后来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捉拿归案。

李某到案以后对自己所犯的罪行供认不讳,所以检察机关依法对他提起了公诉

法院在经过审理以后,认为李某犯抢劫罪,杀人罪以及盗窃罪,三罪并罚判处李某死刑,并且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除此以外还对他进行罚款15,000元。

总结:凶手之所以要杀害王女士,主要是因为他看到王女士身上佩戴的金饰比较多,想要得到王女士身上的首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