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和大陆的食品安全规范一样吗

不一样, 台湾有食品卫生管理局, 价格有消保官不定时稽查 如果有厂商随便乱标价或广告不实都会被开罚或限期改进, 东西民众认为有问题可依产品采自费或免费检查, 分县市别送检, 像这次塑化剂就是由台湾行政院卫生署一名技工发现通报, 业者当然被起诉开罚; 大陆地大物博, 规定只要有公司登记字号产品即可上架, 後续的稽查必须靠各地人员,例如一级县市也有听说食品卫生有关单位会去餐厅不定时抽查餐饮安全性, 但不是每个地区都有 法律规范不够严谨与健全

补充塑化剂发生始末:

2011年3月,行政院卫生署食品药物管理局一位五十二岁的杨明玉技正,执行行政院“加强取缔伪劣假药专案”时,原本只是为了检验食品是否违法掺杂安非他命或减肥西药成分,将“康富生技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DDS-1 六净元益生菌”[21] 经薄层分析(TLC)仪器,再用气相层析质谱仪检验后,虽然规定检测的项目结果未含西药,却另外看到不正常波峰,意外发现了可疑异常讯号,难能可贵的是,一般检验员会因检测项目结果合格,就到此为止,不再进一步化验。但她即使对于不在检验项目的讯验,仍主动提出检验要求,并运用下班时间不断追查,尽责的比对数据,将其图谱和图库比对,经抽丝剥茧分析30余种原料、包材,赫然发现DEHP,卫生署初步开始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