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是指哪一方

被告是被诉称侵犯原告的民事权益,或者与原告发生民事权益争执,而依法被人民法院传唤应诉的人。刑事被告人享有辩护、最后陈述、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问题的权利,申请通知新证人到庭、调取新物证、重新鉴定或勘验的权利,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申请回避、提起上诉、要求再审的权利,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和侮辱其人身的行为提出控告的权利等。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充分保障被告人行使其法定诉讼权利,同时有权依法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和搜查、扣押等权利。在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可更换不符合当事人条件的被告,即通知符合条件的被告参加诉讼。如果被告不符合当事人条件,而原告又不同意更换,人民法院应该裁定驳回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