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票补贴是什么意思?
房票一般是指购房资格。这个房票相当于一个固定的购房价格,被征收人可以凭房票在市场上买房,按照实际购房价格“多退少补”。
什么是房票?
房票有的地方是相当于优惠券或者股票的一张纸,有的地方是银行借记卡大小的电子卡。它是用于购买指定房产的虚拟货币,不能流通用于购买其他房产或日常消费。
为什么很多地方实行房票制?
实行房票制的楼盘,都是3-5年不能清算的楼盘,也就是不好卖的楼盘。这就涉及到土地出让金的问题。一般来说,土地拍卖前缴纳保证金,土地拍卖后一年内缴纳剩余出让金。但开发商全国经纪人在18卖房后,很多楼盘发现没有客户,基本都买了该买的,回笼的资金也不尽如人意。18之前,从土地拍卖到清算只需要6个月,现在3到5年都清算不了。开发商承担的银行利息成几何级数增长,利润空间进一步缩小。在此期间,很多房企不还钱或者欠钱。有的房企和基金公司合作,通过换锁的方式一次性把基金账户里的钱偷走,完全没有信誉可言。他们不仅给银行挖坑,也给基金公司挖坑。
所以才会有房票制度,专款专用,让房企即使拿到房票,也无法转移资金,保证了资金留在当地。这种形式就是商业贸易中的易货贸易。
法律依据
《海宁市人才房门票实施办法(试行)》
为加强人才住房保障,进一步加大人才住房保障力度,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1)适用对象
符合我市人才层次分类目录的部分A-H人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经认定纳入省人才库的C类及以上人才。
2.D类人才:“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领导团队的带头人、核心成员、领军人才;“创新型嘉兴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先锋团队带头人、核心成员、拔尖人才(嘉兴市能工巧匠除外);姚兴南湖人才计划领军人才、团队负责人、核心成员、拔尖人才(嘉兴工匠除外);省技术能手,浙江省工艺美术师,嘉兴市首席技师。
3.E类人才:朝城精英引领计划获得者;“创新型嘉兴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骨干团队负责人、嘉兴技能人才;浙江青年工匠;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博士生;超翔特科一类人才。
4.F类人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具有浙江省颁发的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人才;硕士研究生;超翔特科二人才。
5.G类人才: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浙江省颁发的技师资格(等级)证书的技能人才;超翔特科三类人才;海宁重点行业人才短缺。
6.H类人才: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以上涉及人才计划的人才须由我市推荐申报,涉及外籍人才的外籍工作许可须由我市申报发放,团队核心成员须为团队1和2核心成员。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务派遣人员所在的用人单位均为我市用人单位。
纳入“一事一议”定制居住和分类目录的顶尖人才和各级各类人才,由市委组织部(人才办)统一认定。
(2)适用条件
1.我市用人单位引进或全日制培养。用人单位为企业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等级在海宁市范围内,主要税收收入缴入我市国库。
全日制引进或培养是指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在我市全日制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依法缴纳我市社会保险(五险,下同);
②在我市依法纳税的各级领军人才和外籍人才;
(3)经市委组织部(人才办)认定为专职引进或培养的其他情形。
2.申请人才房票时,应距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上(特定领域人才放宽至70岁),并承诺服务5年。其中,申报时累计社保(个税)缴纳时间满2年及以上的,享受政策后继续在海宁工作满3年及以上;社保(个税)缴纳时间不满2年的,承诺服务年限=5年-服务年限已满。
3.我在我们城市第一次买了一套新的商品房,这是我名下的第一套。产权人只是人才本人或夫妻双方。购买时间以购买合同网签日期为准。经济适用房、安置房、房改房等。,已享受我市其他政策性住房优惠,不在人才房票范围内。
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以申请人才房票,房票金额为:A级人才讨论一件事;B类人才654.38+0.5万元;C类人才654.38+0.2万元;d类人才80万元;E类人才60万元,其中全职博士后人员出站后75万元;F类人才30万元;G类人才654.38+万元,其中购买时3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654.38+0.5万元;H类人才5万元。
人才室门票的使用金额不得超过购买总价的50%。夫妻双方同时符合条件的,可以共同享受,人才房门票使用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的50%。
三、相关规定
1.连续缴纳社保(个税)满6个月(不含补缴)即可申请人才房票,房票可直接从购房款中扣除。已享受租房补贴的,在申请人才房票时,必须扣除租房补贴金额。人才房票实行实名制登记,每个人才申请一张房票,限本人一次性使用,不得退换、转让、捐赠。个人所得税在使用房票时按规定代扣代缴。
2.使用人才房票的商品房,应当达到双方约定的服务期限,由人才本人申请,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后,不动产登记部门方可进行产权转移变更。员工未达到承诺服务期终止在我市用人单位工作的,人才按服务期比例退还购房补贴,应退金额=人才房票使用金额-(人才房票使用金额/60个月×实际服务月数)。
3.申请人弄虚作假、虚报或隐瞒人才房票的,经查证属实的,责令退回补贴资金,作为不良信息记入其信用档案,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补贴资金必须在服务期满前返还,拒不返还者将作为不良信息记入其信用档案。对出具虚假材料的用人单位,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取消该用人单位今后5年享受本市所有人才政策的资格。
4.人才房门票有效期至2022年6月65438+2月31。人才房票商品房购房合同网签日期应在65438+2022年2月31之前。人才房门票结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逾期未提交者不予结算。
四。申请程序
人才室门票的申请程序如下:
1.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海宁市人才房门票申请审批表》,填写基本信息,提供申请材料。申请人才室门票需要的材料如下:
(1)《海宁市人才房门票申请表》;
②身份证复印件(外国人护照);
(3)人才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
(5)社保缴纳记录或纳税记录;
6.结婚证复印件(夫妻双方均有产权);
⑦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以上材料无法通过本部门* * *享受或验证获得的,由人才自行提供。
2.资格审查。市住建局、市资源规划局负责首套房人才的资格审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才资格审查。
3.宣传。联审通过的,市人力社保局将在网站公示7天。
4.协议签署。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社保局与人才本人书面签订《海宁市人才房票申请管理协议》。
5.房票发放。协议签订后,由市人力社保局开具人才室票和落户票。
6.房票的使用。申请人购买新建商品房时,出示人才房票和结算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并核实,作为等额购房款。使用《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付款方式必须注明“人才房票”和抵扣金额。
7.房票结算。预售资金监管的开发楼盘,使用人才房票网上购房后,视为人才房票监管的资金金额已进入银行监管账户,可办理人才房票结算手续。房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算,房地产开发企业结算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房票联动;
②收到相应的结算金额;
(3)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房管部门备案证明复印件;
(四)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经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住建局等部门联合审核后,将人才房票补贴资金拨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
动词 (verb的缩写)补充条款
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发布本市人才房票房客源房源征集信息,并与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就房票结算方式进行协商约定。
2.对符合《海宁市人才住房补贴实施办法》(海人社〔2020〕76号)的人才,按照“只选一项,不重复”的原则享受人才住房券和住房补贴。
3.本办法自2022年6月65438+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2月31日。由市委组织部(人才办)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中包含对人才购房补贴的规定,不同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