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是什么意思
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的意思是,在六个月的缓刑考验期间,犯罪分子可以回家居住,如果服从监督规定、实行社区矫正、无违法违规等情况,一年有期徒刑就不再执行。缓刑期间,会有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
死缓如何减刑
1、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核准死刑缓期执行宣告之日起计算;
2、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的减刑,应当依法及时报送和裁定;
3、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无期徒刑的,无期徒刑的刑期,从生效的法律文书宣告或送达之日起计算,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不变;
4、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改为剥夺政治权利3年以上十年以下;
5、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