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利有几种形式?

美国专利包括发明、外观设计和植物新品种三种类型。

1、美国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20年,分别自注册日起第三年半、七年半及十一年半缴纳维持费。保护范围涉及组合物或者使用该组合物的方法的专利,其有效期可以延长,最多可以延长5 年。

2、美国外观设计专利:自注册日起十四年。公开后于半年内仍可提出专利申请(这是美国专利新颖性判断上和中国专利的一个重大差别)。

3、植物新品种专利:自申请日起20年,分别自注册日起第三年半、七年半及十一年半缴纳维持费。

扩展资料:

美国申请专利所需资料:

一、美国发明及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案:

1、说明书、请求专利部份及图,

2、宣誓书及委托书,

3、小个体申报书(申请人为个人,或少于500人之小企业体,或非营利性团体)。

二、临时申请案:

1、说明书、图及所有发明人之姓名、地址及国籍,

2、小个体申报书。

三、主张优先权:

如果同一发明(或外观设计)已向其它巴黎公约国家申请,而要在美国主张原申请日期,则应在第一件国外申请案申请日起(包括台湾)一年之内向美国专利局申请(如是外观设计,则为半年)。

四、新颖性之要求(先发明原则及一年优惠期原则)

一发明在美国或其它国家已取得专利或已公开于出版刊物,或在美国已公开使用或贩售超出一年,该发明即丧失新颖性;反之,若未超出一年,则仍具有申请专利之新颖性。

百度百科-美国专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