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如何反贪?不要太长,请点明一下他反贪的力度!谢谢!

明太祖朱元璋,为了加强皇权,巩固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制度,大力整肃吏治,在查禁朋党的同时严惩贪官污吏。这位贫民出身,当过小僧的开国皇帝,深谙作为“防民之具,辅治之术”的法律的极端重要性,建国伊始,就在《大明律令》的基础上制订颁行《大明律》,紧接着又亲自编定《明大诰》。朱元璋立法一为治民,二为治吏,尤其是《明大诰》则着重于惩治贪官,可以视为反贪刑事特别法。朱元璋极力主张“刑乱世用重典”,开展雷厉风行的肃贪运动,历时之久、措施之严、手段之狠、刑罚之酷、杀人之多,为几千年封建历史所罕见。综观明初的刑律和反贪实践,给笔者留下深刻印象的有三点:一是定罪从严,凡官吏犯贪贿之罪者一律革职查办,绝不宽宥。在朱元璋钦定的案例中,连私下收受一件衣服、一双袜子、一条头巾、四本书的,也定了罪;二是刑罚从重,广用死刑,行刑方法严酷,墨面文身、剁指、断手、砍脚、凌迟、枭首、腰斩、阉割等等,五花八门,残忍至极,如贪污60两银子的,剥皮囊草,街前示众;三是大搞株连、滥杀无辜,甚至一案株连杀人逾万。弄得朝野上下,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在重刑峻法之下,贪赃枉法者有所收敛,但腐败案件还是接二连三地冒出来,朱元璋感到困惑:我欲铲除贪官污吏,“奈何朝杀而暮犯”?

朱元璋也意识到一味杀戮是不行的,他认为出现“前腐后继”的局面,是因为元朝恶习把人心搞坏了,良心泯灭,道德沦丧。因此,他才弄出个类似案例汇编又夹杂着一些说教文字的《大诰》,用来教训那些“不从教者”,“警戒愚顽”。他下令,官吏和百姓,都要学习《大诰》,每户一本,“家传人诵,得以惩戒而遵守之”。洪武年间***印行数千万册,足以达到“人手一册”。朱元璋曾亲临午门,对群臣讲解《大明律诰》的“立法宗旨”:“法在有司,民不周知,故命刑官取大法条目,撮其要略,附载于律……,令天下知所遵守”。官府还在民间组织讲读大会,专人讲授,万众聆听,大造声势,“天下有讲读大诰师生来朝者十九万余人”。可见,朱元璋的“普法”教育做得相当到位。朱元璋曾命令各地城乡设立申明亭,将辖内犯罪者的名字和罪过写上,“广而告之”,“昭示乡里以劝善惩恶”,以收“办一案教育一片”之效。朱元璋还将大诰三编,作为国子监的学习课程和科举考试的内容,在乡里则由塾师对学子讲授,类似现在的学校开设法律知识课和招录公务员的法律知识考试。实效如何?没看到相关材料,不过从贪官污吏“朝杀而暮犯”的情况来看,效果不会太理想。

朱元璋为了推动反贪运动的深入,竟然搞“大民主”,给予天下百姓对贪官造反的权利,允许百姓直接到京师告发贪官,甚至可以把贪官扭送京城;百姓有权闯入官府捉拿有劣迹的官员,如有胆敢阻挡者,则诛灭全家。但是,老百姓虽然对贪官深恶痛绝,行动上并不积极响应,怕“逮不住狐狸反惹一身臊”。后来,镇江的贪官韦栋东窗事发,朱元璋怪罪市民无人举报,责罚他们都去“搬石砌城”。朱元璋的初衷是想让百姓监督官员,可是这种自下而上的监督,由于缺乏对监督者安全的制度保障,实际上只能是没有多大效果的“一阵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