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精神病人电梯内砍死8岁男童

精神病病人随意伤人一直是一个社会所关注的话题,这次一个精神病病人居然丧心病狂到伤害了一个小孩子,据受害者家属说,孩子七点的时候在同学家玩,回来的路上遭到了迫害,而家长出去发现电梯里全都是血迹,孩子的雨伞和眼睛都在,但是人却失踪了。之后报警以后在24楼发现孩子被砍了七八刀。

这个犯罪嫌疑人并不是第一次伤人,之前还砍伤过一位女同学。七月获缓刑,而且正在服刑期,他们之间并不认识,但是却下了这样大的重手。

这位患有精神疾病的嫌疑人并不是第一次砍人,之前只是使人受伤,但这次却是把一个八岁的孩子活活砍死,这是多么残忍的事情啊,就算他是精神病病人,也不能免除法律的责罚,如果真的因为精神病就可以犯罪不受伤害,那么对受害者家属又公平吗?

精神病犯人虽然一时不由自己控制,但我觉得,他们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尤其是这种砍伤人的行为,不能因为他的精神有问题就使另一个家庭承受这种丧子之痛。所以我觉得如果精神病人犯了罪,国家也应该强制收容他们。

有很多时候我们并不能完全的控制一个精神病病人,这时候,如果他的监护人有丝毫的疏忽,那么就可能造成弥天大祸,尤其是这种有犯罪前科的人,更应该好好的收容,更不能因为他是精神病犯人就不承担法律责任。我们试想一下,如果再不对精神病病人进行法律约束,那么一个想要犯罪的人只要获得了精神病的证明,那就可以说自己当时看人的时候并没有意识可以免于承担法律责任,那这样的说法对其他人是不公平的。一个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就算是精神病人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