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兰的人物争议

1998年7月,17岁的桑兰在第四届友好运动会的一次跳马练习中受伤,造成颈椎骨折,胸部以下高位截瘫。

次日,友好运动会组委会组织了有8名权威人士出席的新闻发布会,报告桑兰受伤后的救治情况,解释悲剧发生的原因,并随后发布了权威的会议发言记录。

美国体操协会主席Kathy Scanlan(凯西斯坎兰)女士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我向你们保证,本次赛事、垫子的摆放、器械全都绝对符合国际标准。”“这(桑兰摔伤)是一个意外事故(Accident),我想大家都能明白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它(桑兰摔伤)不是由不安全因素所导致的。”

美国体操队的协调人Peter Kormann(彼得考曼):“不论你怎样理解Accident(意外事故)这个词(的含义),它(桑兰摔伤)都是一个意外事故。”“那是一次失误(Mistake)。”

他认为,桑兰在空中翻过头了,导致脚该落地的时候没落地;头冲下不该落地的时候,偏偏却落了地。

友好运动会中国代表团团长、中国奥委会秘书长屠铭德在发言中两次使用“Incident”这个词来形容桑兰的摔伤事件,也承认那是一次意外。

2011年4月初,负责为她维权的律师团队在美国组建完毕,4月下旬启动诉讼程序。索赔偿金额或近亿美元。

2011年4月28日由其美国的代理律师提交给位于纽约市曼哈顿区的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方法院,法院已经立案并发出有关传票。这份诉状的索赔金额总计18亿美元。

根据桑兰代理律师海明的介绍,这份诉状的起诉对象包括5个机构和3名个人,分别是:美国时代华纳公司、美国体操协会、TIG名下的两家保险机构、一家名为RIVERSTONE的保险代理公司、友好运动会创始人前时代华纳副董事长特德·特纳、桑兰受伤后在美监护人刘国生、谢晓虹夫妇两人。

起诉书总***列举了针对上述8个被告的18项控罪,每一项的索赔金额均为一亿美元,其中包括违反协议、违反美国残疾人法、违反纽约州及纽约市人权法、违反美国1964年民权法、违反纽约州保险法、不当得利、侵占财产、未履行监护职责、诽谤、民事***谋、侵犯个人隐私等控罪。

17年来,桑兰一直指控罗马尼亚体操队的教练Octavian Belu(奥克塔万贝鲁)在她起跳之前的瞬间去撤垫子,说那才是她摔伤的主要原因,她的教练刘群琳、美国体操协会、友好运动会的主办机构也负有一定的责任。新的证据显示,桑兰的指控并没有根据。贝鲁不仅没有撤垫子,而且还是桑兰摔伤后第一个走到她身边帮助她的人。

桑兰和她的律师海明前天在美国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与被列为被告的美国体操协会以及三家保险公司达成和解,后者承诺给予一定程度赔偿,桑兰也由此撤销了对他们的诉讼。

3家保险公司和美国体操协会在记者会前和桑兰进行了3个小时的闭门会议,最后双方签署了和解协议,承认1998年美国友好运动会上桑兰的受伤非个人失误,保险公司理赔一千万美元增加中国部分的医疗费用的赔付。海明表示:“保险公司在今后会定期给桑兰一笔钱,作为对桑兰今后生活的补助,桑兰对这个结果表示满意。”

在与美方几家被告达成和解之后,桑兰诉讼案的被告只剩下刘国生、谢晓红夫妇及其代理律师莫虎等华人。

在法官签署可能对其不遵守法庭程序的行为进行罚款的命令之后,中国体操队前选手桑兰于2014年10月11日通告法庭和相关各方,“自愿撤销”针对一切被告刘国生、谢晓红等人的指控,但保留再诉的权利。这场历时近3年半的跨国天价官司,至此发生了根本性的转折。

2014年10月10日,桑兰案的助理法官詹姆斯·弗朗西斯签署命令,责令桑兰必须在2014年10月14日接受被告方的口头问询,否则有可能要依据美国联邦民事诉讼程序法的第37条,裁决桑兰赔付对方律师费等经济损失。一天之后,桑兰自愿撤诉。

2015年11月26日,新华网刊文《“撤垫子”指控没有根据——桑兰摔伤真相调查》,称@桑兰sanglan 受伤与垫子无关,是其本人失误所致,直指桑兰就其受伤真相撒谎17年。对此,桑兰28日晚发长微博回应。 遭遇性侵

2011年6月8日,桑兰的代理律师海明发了一份经过公证的法庭证词。该证词证明,桑兰受伤后在美生活期间曾遭性侵,而施暴者就是被告薛伟森。薛同时也是桑兰当时在美监护人谢晓红的儿子。此证词是1998年7月底到10月期间担任桑兰治疗师的路平提供的。

路平说,当他去被告家里时,亲眼见到薛伟森把正在睡觉的桑兰搂在沙发上并覆盖着一条毛毯对其进行性侵。他说,桑兰瘫痪后胸部以下已经完全失去知觉,感觉不到冷热、痛痒以及其他一切感应。“桑兰甚至没有注意到自己已被性侵犯了。”

路平说,桑兰当时惊讶地发现自己的下身流血,而薛伟森帮桑兰擦拭用过的厕纸上也有血渍。路平说,自己亲耳听到“桑兰问为什么会有血?”路平说,桑兰当时只有17岁,还是处女。

材料证明

桑兰的跨国诉讼案还在进行中,桑兰的代理律师海明在2011年6月19日出示了一份“答疑”材料,“性骚扰”一案的证人路平解释了部分质疑。在海明出示的一份“答疑”材料里,路平称自己曾于1998年在医院和被告薛伟森的家中为桑兰进行诊疗,薛伟森的家中正是他口中的“性骚扰”现场。“我就是在这里发现薛伟森对桑兰不轨行为的,何止是‘洗澡’、‘导尿’和‘买胸罩’,而是还有更不堪入目的动作与恶行,具体细节不便透漏,而且证人可能不止我一个。”

路平谈到了录音证据的来源,“我在给桑兰治疗的时候,只有桑母在场,为避免气场干扰,我是叫其他人回避的,因此有机会录音。”谈到另一份证据“带血卫生纸”,路平自称当时是“顺手保存”,“准备将来有机会告发时,我就出来作证。”

路平称,从1998年10月底至今,他再也没和桑兰联系过。路平还表示,已有一名叫黄安娜的当年的生意合伙人,愿意出面为其作证,“她证明我的证词是真的,不是伪造。”

被告刘国生、谢晓虹和薛伟森一方也有动作。在刘国生最新的博客中,称路平的“性侵犯”为伪证,目前已交给律师处理,自己无需多说 。

无法立案

“性侵案”不等同于“强奸案”

海明在新闻发布会上称,纽约威切斯特郡性犯罪案检察官弗莱德·格林告诉他,检方调查的重点在于此案是不是“一级强奸罪”。如果不是,就不予立案。2011年7月19日,桑兰到纽约一警局报案,指控刘国生和薛伟森在13年前对她进行性侵犯,同时指控刘国生、薛伟森涉嫌伤害未成年人、无自理能力人。

8月中旬,刑事案件有了结果,民事案件又有了大体的走势,对于接下来的案情变化桑兰又有哪些准备,对此,黄健透露:“接下来,我们会主要针对民事案件做一些调整,比如一些重要的证据的提出,比如一些核心的诉讼的调整,但具体如何调整我不能说,到时候大家会看到的。另外桑兰也已经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不管外界说什么,不管别人说什么我们维权的意识绝不会动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