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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山暮雪》番外-春光才去又朱明

悦莹和慕振飞一起来机场接的我。

远远地就在出机口看见他们。慕振飞穿着黑色的西装,悦莹一袭白衣,恍然看去,真是一对璧人。

悦莹踩着她足足有十公分的高跟鞋,飞快地穿越人群,来到我面前,一把就抱住了我。我轻轻在她肩上拍了

一掌,“别搞得跟粉丝见偶像似的,一会儿该有狗仔队来偷拍了!”

莹在我腰上掐了一把,咬牙切齿地道:“好你个童雪,一去就是三年,你怎么不在那边安家落户算了啊?你,你还知道回来啊?”她看着我,眼圈泛起了红。

我心虚地看着她,“我不是在好好学习嘛。C大的研究生好忙哦,我哪敢抽空回来呀?”我说的一点没错,在C大的三年,我始终不停地学习,泡图书馆、做实验、看书、听讲座,我不敢停下来。一停下来,那些过去的记忆就象潮水一样吞噬我,让我呼吸困难。

慕振飞一直耐心地等我和悦莹把这些“见面礼”做完,他才伸手,微笑着对我说:“欢迎你回来,童雪。”

我和他握手,看着他依旧阳光灿烂的脸,虽然已经是慕氏企业的当家人,但难得的是,他的神情还是象三年

前那个意气风发的大学生一样,没有寻常生意人常见的世故圆滑。

慕振飞是开着一辆迈巴赫来的。见到那车的瞬间我不禁愣了一下。

慕振飞一点也没有奇怪,他告诉我,“姐……,我是说莫绍谦,他破产之后把这辆车作为名下财产过继给了慕氏。”

我点点头,淡淡地“哦”了一声,不再多话。只是一路上,我都用力抓着身下的坐垫,那还是我买来的,是我最喜欢的威尼熊的图案。当时买回来,莫绍谦正在看报,他只扫了我一眼,就丢给我一句话:“给可爱作床垫吧,挺适合它的。”后来这块坐垫究竟放哪里去了,我一直没有深究。莫绍谦一向瞧不起我的品位,估计早已丢了也说不定。可是,隔了三年的时光,我居然在他的车上,曾经属于他的车上,看见了这块坐垫。

我抓着坐垫一角,就如当年我在机场抓着他留给我的手机一样,可是,我那无力的左手,纵然我已经使出了自己最大的力气,上面依旧平展如初,没有任何褶皱的痕迹。

把我送到酒店,慕振飞对我歉意地笑笑,“童雪,实在对不起,我下午还有个会要开。只能留悦莹作代表陪你了。”我已经从上车时的混乱中清醒过来,迅速抓住他话里暧昧的潜台词,“悦莹已经可以全权代表你了么?二位进展可真快啊!可喜可贺。”

悦莹笑骂道:“死童雪,你去C大这几年是不是辅修语言学了?咬文嚼字的功夫见长啊!”我对她抱拳一笑:“缪赞缪赞。”

悦莹陪着我在酒店房间洗漱完毕,她看着我新换上的白T恤和牛仔裤,有点感慨地道:“还是当学生好啊!你还这么年轻,我都已经老了。”她指着眼角对我说:“你看,你看,我这都有幼纹了。”

真的,她的眼角,已经有几条细细的纹路,我心里一酸,但仍旧打着哈哈:“我说悦莹大小姐,我看你那都是笑得太多了,是笑纹吧。”

她也笑起来,在19层高得酒店房间里,阳光透过白纱帘照在我们脸上,就象几年前,我们坐在大学宿舍里的情形。我看着悦莹,认真地问她:“你真的爱上慕振飞了吗?”

她转着手里的玻璃杯,淡淡地说:“算是不讨厌吧。在众多可能和我联姻的人里面,他还不错,至少我们是熟人,比较了解。”

她转过身来,正好逆光,看不清她脸上的表情:“童雪,这个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善终的爱情呢?我以前看那些言情小说,总以为男女主角到最后就会结婚生子,幸福地过一辈子。可是现在知道,那都是不可能的,

除了爱情,我们还背负着很多其他的东西。至于结婚么,其实也不一定要找一个最爱的人,只要两人性格脾气相投,能和平相处,也就能过一辈子了。”

三年的时间,悦莹的确变得成熟了。事实上,三年前她决定和赵高兴分手的时候,她就已经成熟了。

我看着悦莹,我最好的朋友,我不知道该说点什么,末了,我讷讷吐出一句:“嗯,也许,你们在一起时间长了,会真的爱上彼此。”

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可是悦莹已经说出了我既害怕又期待的那个名字:“你是说你和莫绍谦吧?”我低着头,听见自己哀伤的声音:“我们已经三年没联系了。”

是的,整整三年。他留给我的东西,仅仅就是一部手机,一部写着“我爱你”三个字的手机。

三年了,自从他的公司破产之后,就再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悦莹和我在母校外面吃过晚饭,我说想去看看萧山,她说乐意同往。其实我就是想拉着她一起去,单独和萧山见面,我会不知所措。萧山被报送上了本校的研究生,现在已经留校任教。我想那对于他应该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

萧山住在学校的研究生公寓里,小小的两居室,被他收拾得整洁干净。桌上还插了一束栀子花,浸润得一室馨香。这就应该是萧山待的地方,和他的人一样,让人一见了就神清气爽。

我和悦莹坐在他的单人床上,喝着他亲手泡的菊花茶。小小的菊花在水里舒展成一朵怒放的花,清冽中带了点微微的苦。萧山说,这是一个学生送的,自己摘的家里的雏菊,制成了干花。每一朵都是完整的,连一片花瓣都没掉。

悦莹发扬了我的八卦精神,笑嘻嘻地问:“是女学生吧?”我低头喝茶,茶水滚烫,几乎烫得我叫出来。

萧山似乎是看了我一眼,仍旧笑得风轻云淡:“是啊。”最后又添上一句:“是林姿娴的堂妹。”

我咽下一口菊花茶。传说菊花有明目清心的功效,这个女学生必然是知道萧山的过去的,她送他菊花,是不是劝他看清现实呢?果然是聪慧的女孩。

想起三年前萧山对我说“我会一直等你”,我以为自己会心疼。可是,居然,还好。

临走时,我悄悄跟萧山说,“菊花茶很不错。”

他也说:“我知道。很不错。”

这个我少年时期最爱的人,站在路灯下默默地送我们远去。我突然想起很多年前,我和他分手时,他也是这样站在身后看着我。

悦莹拿出手机,给萧山发了条信息:“谢谢你。”三天前她单独来找过萧山,她告诉萧山,童雪爱上了莫绍谦。当然,这是童雪永远不会知道的秘密。

我是在一星期后到达S省的,谁都不知道莫少谦去了哪,但是我想我应该知道。我在镇上买了辆自行车,朝十几里外的海滨骑去。自行车是在C大学会的,技术很一般,我骑得很小心。

谁知道这条原本安静的路上会突然出现一个菜市场呢?而且是乱糟糟的菜市场。路两边摆满了小摊,只剩窄窄的一条路可以通过。我已经很谨慎地把握方向了。可是冷不丁有人撞了一下我的肩,我对着一个卖鸡 蛋的老人,直冲了过去。还好老人灵敏地跳到了一边,只是那些可怜的鸡蛋,已经被我的前车轮压成了一团稀糊。

我懊恼地下车,忙不迭地给老人道歉:“对不起,对不起。这些鸡蛋多少钱,我陪给您。”

“鸡蛋我都买了。”一个声音突然在身后响起。我顿时丧失了说话的能力,亦动弹不得。我明明知道很有可能在这里遇见他,可是我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他就这样突然出现了。

他走上前,蹲下身去,检视了一下篮子里的状况,回头对我说:“你过来,把还能用的都拾起来。”我木讷地按他说的做,把完好的鸡蛋放进塑料袋里。他,莫少谦,则替我付了钱给老人。见我收拾完仍旧木头人一样蹲在地上,他一手抓着我的肩,一手扶着自行车,把我带到了路中间。“回家。”他简短地吩咐,就像以前驾临行宫时给我打电话那样,他一说回家,无论我在干什么,都得停下手里的事情,奔赴他。

走到菜市场的尽头,他跨上自行车,对我说,“还不坐上来的话,你就自己走回去吧。”我顿时象刚装了电池的机器人,利落地坐上了后座。

我的自行车是26型的,对于莫少谦来说显然有点太矮小。他费力地蹬着两条长腿,动作实在很滑稽,我忍不住笑出了声。他索性停了车:“你来骑,带我。”

我瞠目结舌地看着他,又一次在心里把他的祖宗十八代问候了一遍,但他已经把我连推带抱赶到了前面,他拎着一兜鸡蛋坐在后面,脸上没什么表情,但我知道他在笑,他脸部肌肉的深层一定是那种得意洋洋的笑!

天知道他有多重!我几乎使尽了吃奶的力气才带着他骑上了那截长坡。下坡的时候,我也学着他以前的样子,放开了手,自行车飞速向下冲去。我张开双手,大喊:“莫绍谦,我爱你!”腰上一紧,他一手揽住我,一手已经伸到前面捏了车闸。下一秒,他已经站在面前,吻住了我。几分钟后,我才发现我们的姿势有多么诡异,我坐在车上,他躬着身子。是狗叫声把我们分开的,一只雪白的萨摩耶正向我们跑来。哦,是讨厌!是讨厌!

我抱起它,它亲热地舔着我的脸。真不愧是我买的狗啊!我搂着讨厌,莫绍谦搂着我,我们一起,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