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怎么提取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提取的流程如下:
1、职工携带居民身份证、公积金缴纳证明等相关文件材料,到公积金大厅中心柜面进行提取申请;
2、工作人员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开具《苏州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
3、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职工审核结果,准予提取的,职工凭相关材料至公积金大厅提取专柜办理提取;
4、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公积金提取的条件:
1、职工及其配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职工及其配偶、子女租赁住房的;
3、职工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其继承人提取的;
5、职工及其配偶、子女因就学需要提取的;
6、职工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
7、职工户籍迁出本市的;
8、职工及其配偶、子女出国定居的;
9、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后,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超过购房款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提取的流程包括职工提交申请材料、工作人员审查、审核结果通知、提取办理和划转至银行借记卡等步骤。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