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头大哥777的牢狱之灾

自传吹嘘 俨如股神

“带头大哥777”本名叫王秀杰,化名王晓,1972年7月7日生,吉林省长春市人。2006年初开设博客,被股民关注追捧,随后开设QQ讲坛,招收收费会员。

“那个穿西服的老人来找我了,但不是他本人,而是他的手下。当我跨入万国证券大门的时候才知道这个老人就是中国股市的长青树,被称为‘大陆证券教父’的管金生。”这是摘自某论坛上“带头大哥”自传中的一段话。很多人正是因为看了这段管金生如何欣赏“带头大哥”的话,才最终成为其收费QQ群会员的。自传中,“带头大哥”将自己描写成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股神”。

引发有关部门注意的,正是这些需收费加入的QQ群,根据等级不同,收费标准从3000元至3.7万元不等。据公安机关掌握的证据显示,已经证实的QQ群有15个,会员1000多人。股民的证词和汇款记录是证据链中的关键。仅“带头大哥”与股民之间的交流记录,打印出来就有一麻袋,而这只是证据的一小部分。

无证券咨询资格就敢“培训”

首先,合同中数次强调收取的费用是培训费,即使这样也规避不了违法、违规,因为如果培训内容是股票投资和操作,也需要证券咨询资格。

“赠予”部分欺诈性最强

其次,“赠予”部分是欺诈性最强的。“带头大哥”一直强调,这些钱是他的,他出钱成立基金,大家有分红权利,但这些钱明明是投资者的。

强调义务实为“提供服务”

“带头大哥”一直强调甲方(即“带头大哥”)不对乙方(即投资者)有指导操作或者提供股票咨询的义务,而大家都知道,参加他这个群的投资者,恰恰都需要他提供这种服务,而“带头大哥”也确实提供了这种服务,这就说明此前规定的条款都是为了逃脱法律制裁、欺诈投资者所设置的。

财报和交割单无从“查证”

合同规定可以退出,但乙方的退出申请应在第一次分红后提出,退出申请必须在收到年度财务报告之日起30日向甲方提出,否则退出申请无效,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可通知乙方召开团队全体会议,对会议决议,甲方享有一票否决权。按照“带头大哥”说的运作方式和分红标准,投资者至少要一年以上才能退出,财报和交割单复印件是否真实,由谁监管都成问题,何况其在最后写道,他拥有一票否决权!

东挪西凑 装点门面

“带头大哥”留于网络的个人简历曾自称混迹于邮票市场。早在2007年5月18日,就有网友质疑,“带头大哥”就是以前在邮市骗人的“啸聚英豪”。

该网友回忆到,“当时他在论坛每天吹红十字版票全北京不超过500版,我忍不住说2000版我朋友都有的。结果他说你拿出2000版我60元要,我们约定第二天下午在北京马甸邮市交割。但朋友卖掉了1000版,我只好自己凑钱又买了1000版,但最后他没来,我只好认赔卖掉那1000版,损失了1万多元。”

“啸聚英豪”在某网站招收会员,说每个人拿2万元,***召集了十多人。后来看到有人发帖寻找他索赔。去年4月后,此人基本在邮票评论方面没有踪影了。

王秀杰公司的一名股评师在接受警方传讯时,承认网上所说“带头大哥”从股市赚了几千万元纯属子虚乌有,为的是忽悠股民加入收费QQ群。在审讯中,王秀杰说自己每天要消费6000元,烟要抽100元钱一包。而这些装点门面的费用大多是东挪西凑而来的,王秀杰原来的同事刘先生出示欠条,称当年王秀杰曾借钱不还。7月11日,他拿出的借款凭证显示,1999年11月1日—2000年10月26日,王秀杰以付给20%—23%高息的许诺先后从刘先生处借款6次,本息合计高达30.15万元。据称,多年来,他只从王秀杰处拿回9.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