骄傲与谦卑
廖悯
骄傲是不服上帝的至高权柄(悖逆);骄傲是想要自己得荣耀、得尊荣;骄傲是想要“如神”,想要享受自我为王、为中心的感觉;骄傲是对自我、对个人掌控欲的沉溺、是对自我能力与作用的迷信和崇拜,是渴望自己被这个世界接纳、肯定,是渴望自己被这个世界所加冕。
骄傲,让卑贱的囚徒,幻想自己具有王者的尊荣。
无知,加剧我们的骄傲;骄傲,加剧我们的无知。骄傲,让我们以为自己穿着最华贵的衣服,却不知道自己实际上是在裸奔。骄傲,让我们自以为荣耀,而体会不到自己赤身露体的羞耻。无知和骄傲在我们里面彼此助长,让我们拒绝真知识。(箴1:7敬畏耶和华是知识的开端,愚妄人藐视智慧和训诲。伯11:11-12他本知道虚妄的人;人的罪孽,他虽不留意,还是无所不见。空虚的人却毫无知识,人生在世好像野驴的驹子。)
谦卑,是对真理(上帝)的降服。
但很多人认为——对真理有确据坚定不移,或强调真理的排他性,就是一种傲慢。相对主义者眼中的“谦卑”,就是指要在价值论上持多元立场,在真理观上持相对立场。他们眼中的“谦卑”,就是认定对真理的不确定,以及对真理排他性的否定。然而,他们自己在关于真理特性的问题上的论断又是如此有“确据(如此坚定不移)”,以至于他们也会排斥与他们的观点相矛盾的观点。他们看不见自己的自相矛盾和对人对己的双重标准——凡是会对别人的观点表达认同或反对的人,都是本质上的一元论者。即使那些反对价值和真理一元论的多元论者,也不例外。只不过,他们的“一元论“是隐藏的,他们是披着多元主义者外衣的“一元论者”——他们对真理和价值的多元论特性如此地确定,他们如此坚定地排斥和否定真理和价值的一元论特性,这就使得他们成为在真理特性问题上的一元论者。
一个人面对自己的同类,能够在任何方面(智识或道德)有优越感,那是因为他活在自欺或受欺的光景当中。骄傲的人乐于自欺,以便自己能活在享受优越感的幻觉当中。
罪人往往通过与他人的比较来感受自我的荣耀。对自我的抬举往往是通过对他人的轻看、藐视甚至莫名的敌意来实现。对他人的平庸的感知,对很多人来说,是一种欣慰和愉悦,因为他们要通过这种方式来“衬托”自己与众不同的“尊贵”。神啊,这是根基于我们内心深处的骄傲和败坏。凡自高的必降为卑。
主啊,救我们脱离这最隐藏最顽固的罪——潜藏在我们心底的,那惯于高抬自己的顽固骄傲。主啊,让我们被你荣耀的权能所降卑,使我们不求自己的荣耀,单单寻求你的荣耀,让我们看自己合乎中道,不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若一定要拿自己和别人来比较,就只有看别人比自己强(只有在基督里才能看见“别人”竟然是和我互为肢体的肢体!而作我肢体的他-有着我这个肢体所没有的、特别的、超过我这肢体功用的功用)。让我们在基督里不轻看任何人,而以你的爱来对他;让我们的心被你的爱所充满,使我们为别人为着教会-神的家所领受的恩赐和所承受的福分而喜乐感恩。
凡落入自夸张狂的光景中的人,都没有活在爱中,因为爱原本就是不嫉妒,不自夸,不张狂。爱是不自夸,不张狂;这也意味着,爱里没有丝毫的傲慢,没有对任何人的轻看。
要对付我们心中的傲慢与自高,然后我们才会真的去爱。
面对那些身上有明显的错误和过失的人,我们会陷入一个极大的试探当中:那就是轻看他。如果你真的用主的爱去爱一个人,你就不会因为他有不好的表现而轻看他,而仍然从心里看重他,尊重他,愿意为他生命的益处而祷告,愿意求主在他生命的欠缺之处建造他,补足他。爱,是我们一生的操练。
嫉妒是对别人的“好”感到悲伤(阿奎那),骄傲是对自己的“优”感到欢欣。
人对同类的敌意,除了表现在损人利己的冷漠自私、幸灾乐祸的快意、欲置之死地而后快的仇恨与憎恶、怒气之下的暴戾攻击,还更多地表现在那些不动声色的傲慢与轻看上。惟有爱是这一切敌意的反面,爱是舍己,是不求自己的益处——哪怕自己付出受苦的代价也愿意对方生命得益处,爱是不轻易发怒、充满恩慈与怜悯的恒久忍耐,爱是不嫉妒、不自夸、不张狂的谦卑温柔,爱是不以恶报恶的饶恕与包容。
自怜者问:谁爱了我呢?自高者问:谁配我爱呢?谦卑舍己者问:我爱谁了呢?
在基督里的谦卑者面对那些批评自己的人、不喜欢自己的人,有一颗温柔的心。
在天国里的喜乐,不是自己被尊为大-自我得尊荣的喜乐,而是以神的心为心,因神的荣耀得着称赞,而有的满足和喜乐(因为每一个人都是为着某种荣耀而活着)。谦卑,是只求上帝的荣耀,不求自己的荣耀,这是活在天堂之人的品格。骄傲,是不求上帝的荣耀,而求自我的荣耀,这是落在地狱里的人的品格。
神所量给罪人的十字架是用来对付他的骄傲和自我的。甘心舍己背负十字架意味着要你甘愿自己的骄傲和自我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十字架对罪人意味着,基督要成为你生命的中心,而不是你自己,基督对你的生命要拥有至高主权,而不是你自己,基督的旨意要成为你生命的一切,而不是你自己的意思;正如马丁路德所言,十字架对我们来说就是,上帝要取代我们。
骄傲与谦卑(2)
骄傲是,渴望自己显出独一无二、不可替代的重要性,骄傲是希望在某种情况下“只有自己行”或“没了自己就不行”。
骄傲是把自己的价值感和尊严感建立在自己的“优势”上,没有优势心里就没有“平安”,没有优势就缺乏对自我的“辨识度”和存在感。
骄傲是希望自己优秀、别人平庸。骄傲是喜欢比较和争竞,乐于享受自己的胜出,是为自己的胜出而欣喜快乐,为别人的胜出而悲伤痛苦。骄傲是总愿自己比别人强,总看自己比别人强。
谦卑是不把自己和他人纳入一种比较强弱、高下与胜负的关系模式当中(因为高低强弱都是出乎上帝的恩赐,甚至连人本身都是属乎神),若一定要比较,也是看别人比自己强,也愿别人比自己强。谦卑是总希望别人“好”,为别人的好而喜乐,为别人的不幸而哀伤;谦卑是与喜乐的人同乐,与哀哭的人同苦。
骄傲伴随着非理性的认知错乱。骄傲的人可以随便找理由来维系自己心中的“优越感”和“出众感”。本质上他对自我优越感与出众感的体味是不需要理由,是莫名其妙的。骄傲的人,对自己的优越与出众,是先下结论,然后才想方设法去证明。如果他没有办法证明,他也会无缘无故陷入一种强烈的情绪和氛围当中,认为自己的优越本是一个不证自明的“事实”,不管有没有表现出来,不管外界对此是否承认。
骄傲是从心里去冒犯、剥夺、削减“不如自己”之人的尊严。轻看藐视一个人,就是在心里冒犯、剥夺和削减他的尊严。骄傲是在心里对人实施种族主义的等级划分,视自己为高人一等的“强者”或“人上人”,视他人为“庸众” 或“蝼蚁”,把他们当作显出自己的“出众” 与“优越”的陪衬 。自义的人,本质上是道德主义的种族主义分子。
谦卑是从心里去保全每一个人生命本身的尊严,无论他富贵还是贫穷,健康还是病弱,刚强还是软弱,美丽还是丑陋,有能还是无能,甚至不管他正确还是错误,有罪还是无辜,良善还是邪恶,你仍然愿意从心里去保全他们生命的尊严和尊贵,能看见他们被神所爱,是神所渴望拯救的对象。谦卑是平等看人,平等待人,是爱人如己。
骄傲使我们看人的眼光成为势利眼:只“尊重”那些比自己强或跟自己势均力敌的人,小看那些“不如”自己的人,并乐于他们永远都不如自己。
骄傲是渴求从人而来的荣耀,并与他人争夺这份荣耀。骄傲是,若不被这个世界所加冕,就怅然若失,就痛苦莫名。
谦卑是不求从人而来的荣耀,只求从神而来的荣耀;谦卑是不在乎人的称赞,只在乎神的喜悦。
谦卑是知道自己曾是何等的败坏堕落而因为基督却被神关注,以至于能平静地接受自己在人群中的不出众、不卓越、不显眼,或被忽略、被怠慢、被轻看,并不因此而悲伤难过痛苦。
谦卑是不高看自己,也不高看他人,不轻看自己,也不轻看他人,不看自己和他人过于所当看的。谦卑是以从神而来的爱的眼光来看待自己和他人,而不从世界崇尚优胜强的争竞文化中去看待自己和他人。
骄傲是认为自己之所以被神称义,是因为自己有义。谦卑是看见自己之所以被神称义,是因为基督的救赎与恩典,并看见我们身上一切的义都与自己无关,只与基督有关。
骄傲是认为自己所得的福分是神对自己良好的灵性生命和行为表现的奖赏,是因为自己配得。谦卑是看见自己所蒙的恩惠和福分,不是神对自己的奖赏,而是神把恩典赐给了那不配的人。
骄傲是,我们不断在自己的“好”里去寻找安慰,而不是在上帝对不好的我无条件的爱里去寻找安慰。
骄傲是,看见神的律法的时候,只看见自己所遵守了的,看不见自己所没有遵守的。骄傲是,只看见自己外在行为上对律法的“遵守”,看不见自己心思意念中对律法的触犯。
谦卑是看见神的律法的时候,看不见自己所遵守了的,只看见自己所没有遵守的,并看见自己能在神面前站立,是因为神开恩可怜了我这个罪人。
骄傲是即使看见了自己的罪,也不来到神的面前祈求饶恕和赦免,而是无所谓地面对神的审判,不在乎自己是得救还是灭亡。
当我骄傲时,我是神的仇敌,我是他荣耀的窃取者。我的“自我”是一个贼,总是意图窃取不属于自己的东西,那就是为王的尊位与荣耀,或者为善的名分与功劳。当我嫉妒时,也是神的仇敌。神啊,你所赐予人的恩,不在于谁配得,乃在于你的良善与恩慈,我岂能质疑并拒绝你乐意向人施恩的至高主权?我岂能对你所深爱、所高举的人抱有敌意?
骄傲是,觉得自己终于摆脱了骄傲、已经变得很谦卑了。骄傲是看不见自己的骄傲,即使看见了也容忍它,接受它,享受它,甚至炫耀它。
谦卑是看不见自己的谦卑,只看见自己一生都将活在对付骄傲的使命当中。谦卑是为自己心中那魅影重重的顽固骄傲而忧伤哀恸,并乐于自己的骄傲被击打,并心安于自己被降卑,被轻看,被弃绝。
主啊,赐给我们智慧,来辨识自己的骄傲,赐给我们勇气,使我们愿意自己的骄傲被击打,被治死,被挫骨扬灰。
谦卑,是天国子民身上最重要的特征,是神要在我们身上所塑造的首要品质。神会让我们不断地看见自己的罪与败坏,让我们看见自己的骄傲和悖逆,看见自己就是神的“仇敌”,然而信心又使我们看见神在基督里是如何爱了我们,爱了他的“仇敌”,看见神对软弱与败坏的我们的怜悯和饶恕。信心也使我们确信,神让我们看见的罪,不是要我们去厌恶、践踏、戕害和审判自己,而是为了让我们不要自高自大,或者骄傲自义,而是要深深地谦卑俯伏在神面前,安息在他儿子里面那永不止息的爱和恩慈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