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

一、湖北省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

1、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象: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条件:在省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

标准:5000元。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上述初创组织在登记注册1年内、招用人员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再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

2、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

对象: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条件:在湖北自主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农业合作社,依法工商注册登记,正常经营半年以上,吸纳3人及以上就业。

标准:5-50万元(根据创业项目吸纳就业能力、科技含量、经济社会效益等因素)。

程序:自愿申报、逐级审核、专家评审、举办大赛、社会公示。

3、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对象:高校毕业生等。

条件:在湖北省自主创业。

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4、场地租金补贴

对象: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条件:初次创业且租用经营场地。

5、创业孵化服务支持

对象: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条件:在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

内容:由孵化基地给予场租、水电、宽带网络、公***软件等费用减免。

二、大学生就业补贴什么时候到账

大学生就业补贴一般在网络公示后3个月内就会到账。

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通过一般公***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

就业补助金并不是所有大学生都可以领取,各地就业补助政策可能不完全相同,一般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实施高等教育腔猜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其他机构的应届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

2、属于困难家庭;

3、是毕业当年年底仍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

三、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注重普惠,重点倾斜。落实国家普惠性的就业创业政策,重点支持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创业,适度向中西部地区,就业工作任务重地区倾斜,促进各类劳动者公平就业,推动地区间就业协同发展;

2、奖补结合,激励相容。优化机制设计,奖补结合,充分发挥各级政策执行部门、政策对象等积极性;

3、易于操作,精准效能。提高尘圆庆政策可操作性和精准性,加强监督与控制,以绩效导向,派握结果导向强化就业补助资金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五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