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阴阳合同门有哪些典型案例?

明星阴阳合同门的典型案例有范冰冰“阴阳合同”涉税问题和郑爽涉嫌偷逃税问题

一、范冰冰“阴阳合同”涉税问题

2018年5月28日,崔永元通过微博晒出多份拍戏合同,其中有的涉及明星与制片方逃税签订的“大小合同”。所发布的图片中,依稀可见“范冰冰”字样。

2018年5月29日,范冰冰工作室迅速作出回应,发布声明称“4天6千万”是未经证实的谣言。不过,工作室并不愿意对崔永元曝光的合同中的细节再多加回应。随后,有媒体联系到崔永元,对于范冰冰目前的舆论处境,崔永元则明确表示,“4天6000万片酬合同”所指并非范冰冰。

2018年10月3日,从国家税务总局以及江苏省税务局获悉,2018年6月初,群众举报范冰冰“阴阳合同”涉税问题后,国家税务总局高度重视,即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目前案件事实已经查清。

从调查核实情况看,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剧组拍摄过程中实际取得片酬3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已经申报纳税,其余2000万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合计730万元。此外,还查出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

二、郑爽涉嫌偷逃税问题

2021年4月26日,张恒为“自证清白”在微博上爆料郑爽偷税漏税,并艾特了“国家税务局”。并提供了郑爽、郑爽之父郑成华、郑爽之母刘艳全家一起避税的聊天记录,郑爽拍摄的《倩女幽魂》时获得收入1.6亿元高额片酬,以及对某公司增资的1.12亿元“阴合同”。

2021年4月28日,群众举报郑爽涉嫌偷逃税问题,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予受理,正在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进行调查核实。

郑爽回应阴阳合同事件

4月29日上午,围绕近日发生的阴阳合同风波,郑爽本人通过其官方微博“郑爽微博事务部”发布消息称,税务部门已经在核实其合约、个人税务、一切有关经济合同,“我愿意接受并配合一切调查,结果会公布于众,感谢大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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