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总工会旧址的历史背景
1925年5月,在中国***产党领导下,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简称“全总”)在广州召开。大会建立了中国工人阶级全国统一的工会领导机关――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和通过了中华全国总工会章程,选举了林伟民、刘少奇、邓中夏、苏兆征、李立三、李森、刘尔崧等25人为执行委员。执行委员会以林伟民为委员长,刘少奇为副委员长,邓中夏为秘书长。“全总”下设秘书处、总务处、组织部、宣传部、宣传教育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等机构,由刘少奇主持日常工作。
1925年9月底,国民党中央部由此处迁往旧省议会。10月,中华全国总工会从大德路的临时会所迁进这幢房子的二楼办公。各部门的办公室,都是以木板间隔的。会议室、宣传部、监察委员会居中,组织部、秘书处和刘少奇的办公室靠南,宣传教育委员会靠北,省港罢工后成立的香港总工会也在此办公。首层仍为广州工人代表会使用。
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后,领导了反对帝国主义的上海“五卅”运动和省港大罢工,大力发展各地工会组织,统一广东和香港的工人运动,支援国民政府统一广东革命根据地和北伐战争,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国民革命军攻占武汉后,为适应新的革命形势,1927年2月,“全总”北迁汉口,这里改为中华全国总工会广州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