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车道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

应急车道可以使用的情况如下:

1、当车辆出现紧急故障,例如发动机故障灯报警或者车辆有潜在故障,不得不停下来检查时,方可使用应急车道;

2、车内带有病人、孕妇或者伤员,需要紧急接受医生治疗,这种情况可使用应急车道;

3、特殊车辆可使用应急车道,例如救护车、消防车、道路工程抢险车等。

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二)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三)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四)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五)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