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华丹128厂的工友们就这么算了吗?一年900多就知足了一定要心齐,现在不努力,以后的生活保障在哪
公司召开了股东代表大会,对1998年8月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在华丹公司工作的在职职工给付补偿金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由股东出资补偿金总额的70%,即361.2万元,按《公司法》第一章7条之规定,以1998年8月18日由新乡市工商局签发营业执照成立华丹公司,为发放补偿金起始日,按照工作年限及上年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给付职工补偿金。期间退休、预退、停薪留职、病休、未安置等人员均按其实际在企业工作时间计算给付。凡98年8月18日华丹公司注册成立之前退休的职工,属于新乡市半导体厂的职工,不能由新成立的华丹公司的股东们出资补偿。当年半导体厂改制时,是经过政府批文通过的合法改制程序,没有做任何违犯法律的事情和程序,当时政府没有出台改制补偿,所以98年8月18日华丹公司成立以前的半导体厂老职工,不在华丹公司的补偿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