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长青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历史沿革

长青保护区是在原陕西省长青林业局的基础上建立的,长青林业局于1967年经国家计委批准建立,1968年开始筹建,1971年正式投产。

1979年5月,经林业部批准将长青林业局内岳坝、大古坪林场划出,建立佛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1980年8月,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将长青林业局内龙草坪、西岔河林场分出,建立省龙草坪林业局。

1992年国家计委以计农经(1992)991号文件批复建立长青自然保护区,由于政策、资金、技术等问题未能实施。

1993年,在北京大学潘文石教授等科学家的呼吁下,在全球环境基金(GEF)的支持下,经国家林业局、林业厅等政府部门和长青林业局的***同努力,终于将长青林业局转产安置建立大熊猫保护区,纳入了GEF项目在中国计划开展的“中国自然保护区管理项目”。

1994年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以保护大熊猫及其栖息地为主的“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

1995年经国务院批准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