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打开箱子偷东西,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 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但是《邮政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只适用于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内的邮件损失赔偿,不适用于快件赔偿。快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适用合同法的规定,也就是快递运单背书条款(格式合同)的有关规定。目前快递企业一般规定,保价的快件丢失按照保价额赔偿,未保价快件丢失按照运费的3-5倍赔偿。
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快递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扣留、倒卖、盗窃快件(邮件);
(二)违法提供从事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
(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八条规定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意:
1、可以先与快递公司进行协商,沟通不了就提起诉讼,法院会给一个公道。
2、贵重的物品要保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