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知道北京电影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吗?
1.北京电影学院成人教育创办于1987,原名北京电影学院夜大。2002年165438+10月20日,经学院党委批准,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
2.专业设置:北京电影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成人教育机构。有导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摄影、摄影、电影艺术设计、影视录制、影视广告、动画、影视节目制作、影视表演、节目主持、影视化妆、影视模特、舞蹈表演、广告、数字影视制作等专业。
3.招生目标:
普通本科专业为高中或中专毕业的学生(17周岁以上),预科班招收初中毕业或高中、艺校、中专未毕业的学生(15-18周岁)。
根据北京电影学院的统一安排,每年的艺考时间一般在每年的1、2月份,每年还有一次补考艺考的机会,根据校招安排进行。每年的具体时间不固定,从65438+2月到次年2月不等。
表演、编导、影视艺术设计、动画与播音主持占5门专业文化课和专业课的3: 7,戏剧、影视管理、数字电影技术占5门专业文化课和专业课的7: 3,所以文化课过当地专业培养线基本问题不大。戏剧、影视管理、数字电影技术文化课成绩必须通过本省本科提高线方可录取。
4.基本介绍
北京电影学院是中国电影人才的摇篮。是目前中国高等艺术教育中唯一的电影专业院校(截止到2014)。在国内电影和文化艺术界享有盛誉,也是世界著名的电影艺术高等学府,学院占地面积91293平方米。截止2006年2月,学院教学用房建筑面积为52803平方米,学生人均教学用房面积为20.4平方米。学生宿舍平均面积8.4平方米。2006年,每生教学科研设备总值为5.7万元。100名学生配备44台教学用电脑,多个多媒体教室和语音教室(69个座位)。
5.历史演变
1951北京电影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的前身是中央文化部电影局表演艺术研究所(1950)。在、谢铁力、巴宏、、姚等人的领导下,经过筹划,并经文化部、中宣部和同意,于6月1950成立了中央文化部电影局表演艺术研究所。并于7月初开始在北京、南京、上海等地招生。
1950 9月14日,首届三年制大学生演员班38名学生举行了隆重的开学典礼。1910-1951,陈波儿,中央电影局表演艺术研究所所长,新中国刚刚成立。表演艺术学院院长为陈波儿,副院长为王毅。遗址位于西城区石老娘胡同4号院,后逐步开发出石老娘胡同9号院、寿比胡同、大成巷三座校舍,占地* * * 3200平方米,使用面积2000平方米。
1951更名为中央文化部电影局电影学院。
1951新学年伊始,招收演员、编剧二班。演员二班24人,首席老师是陈怀凯。编剧班37人。太傅从林逋开始,不久由耿担任。
1951 5月,表演艺术学院更名为中央文化部电影局电影学院(简称电影学院),调任白大方任校长,并兼任中国* * *制作党支部书记。
1951年秋,一、二班演员、编剧赴湖北汉阳参加土改6-8个月。之后编剧班深入石景山钢铁厂参加车间工会工作,和石家庄工人一起生活了三个月。
1952期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以孙教授为首的南京金陵大学电影播音专业课、以教授为首的苏南文教学院电教专业课、以钱家军教授、范景祥教授为首的苏州美院动画专业课的师生,连同三校的教学设备一并调入电影学院。中央电影局表演艺术研究所在北京成立。
1952电影学院参加全国高校统一招生,开设苏州美术学院转来的新闻摄影、冲印、动画三个两年制大专班。除了大专班,冲印专业还招收了中专班。为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电影放映,举办了少数民族地区电影放映教师培训班。直到1954,先后举办了新闻摄影干部培训班、第一期投影教师培训班、俄语专业课等在职干部培训班。
1953年3月,中央文化部电影局电影学院更名为北京电影学院。校长白大方,副校长兼党支部书记梦露。
1955年7月,北京电影学院筹备组的《北京电影学院筹建报告》被文化部上报政务局。7月24日,周恩来总理亲自对高教部作出指示,8月4日,教育部综合司正式将该计划列入名单。
6月1956 6月1日,国务院批准北京电影学院改制为北京电影学院,任命王兰喜为电影局局长兼院长,张敏为第一副院长,钟敬之、吴印咸、梦露为副院长,梦露为党总支书记。医院建好后,校址就在新街口外街道小西天。
1958年8月,文化部批准成立北京电影学院实验电影制片厂。
1959新增电影与美术系,本科五年制。和注册学生。
1960年,文化部决定将北京电影学院新设立的电声、化工、机械三个专业班的新生和教职工全部转入电影学院,成立北京电影学院电影工程系。
1961成立电影文学系,从文化部文化学院抽调15大二学生学习电影编剧和电影艺术理论,9月初开学。
1963上海电影学院撤销后,美术系学生转入北京电影学院电影美术系(61班)继续学习。
1966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电影教育全面瘫痪。
1970年5月,全体教职员工被分配到部队农场工作,随后学校的校舍、设备、电影资料、书籍全部移交,电影学院被扫地出门。
1973江青等人将北京的文化部所属艺术院校合并为中央五七艺术大学,北京电影学院改为中央五七艺术大学电影学院。“文革”结束,粉碎“四人帮”后,1977经国务院批准,恢复了原北京电影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1978
1978年3月,成立了以王兰喜副部长为组长,梦露、钟敬之、申申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下大力气拨乱反正,恢复被“文革”破坏和扼杀的电影教育。
1981年度面向新疆、内蒙古少数民族学生招收表演、摄影、美术、录音四个本科班。
1982年7月,罗广达、周传基作为观察员赴澳参加CILECT(国际影视院校联络中心)会议,学院派团考察东西部部分经济发达国家影视教育现状。
1984电影学院被授权招收研究生,并逐年扩大研究方向和招生规模。此后,与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联合举办了以电影史和电影理论为研究方向的硕士教学班。
北京电影学院国际培训中心,成立于1989,有来自几十个国家和地区的留学生,学习导演、表演、摄影、美术、中国电影史、中国当代电影创作、中文、中国书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驻北京代表泰勒先生在考察了中心的教学质量和师资条件后,建议在北京电影学院建立国际影视教师培训基地。
1991 5月,学院在回顾了40年特别是近十年的办学历程后,制定了《十年规划和八五规划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将学院建设成为以艺术创作为主体,结合理论、管理、技术等多种专业学科, 并提出为了搞教学活动,开设新的专业,有选择地吸收东西方国家电影创作和电影教育的有益经验,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电影教育体系,实现学院不仅是电影教育中心,而且是电影创作和研究中心,使之成为国内外一流的社会主义影视学院。
2065438+2004年3月,中泰高铁项目暂停。
1991 9月,王出任学院党委书记。1992 65438+2月刘国典出任院长。
1992,学院决定设立“金蜡烛奖”和“北京电影学院奖”。前者是奖励在学校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后者是对师生和往届校友所制作的电影作品的荣誉奖,以表彰他们在电影创作上的突出成就,从而推动电影教育,促进中国电影艺术的提高。奖项分为大奖、编剧、导演、表演、摄影、美术、录音七大类。1993年5月5日,首届“北京电影学院学院奖”暨“金烛奖”隆重举行,获奖作品及作者名单用金色镌刻在校园金字塔纪念碑上。
1993和1994是我国深化改革的历史阶段。为贯彻落实《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精神,学院党委提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水平;加强师资和教材建设;加强理论研究;加强教学与社会实践的紧密结合等措施。并提出了“育人是基础,教学是中心,改革是出路,管理是关键”的工作方针。
1994启动并扩大研究生招生计划。
从65438到0995,在职教授、副教授占教师总数的43%。继1991获得高校优秀教材奖的第一批11教材之后,又有16教材在1993和1994获得奖项。学院电视剧部出品的《穿越生命线》和青年电影制片厂出品的《山娘》、《黑马》、《红樱桃》等坚持主旋律的电影受到了观众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