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是副省级城市吗

苏州市不是副省级城市

1994年2月25日,副省级市行政级别正式施行,其前身为计划单列市,受省级行政区管辖。副省级市的市长与副省长行政级别相同。根据1994年2月25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中编〔1994〕1号),原14个计划单列市(重庆、广州、武汉、哈尔滨、沈阳、成都、南京、西安、长春、大连、青岛、深圳、厦门、宁波)和济南、杭州***16个市的政府机关行政级别定为副省级。

苏州,简称“苏”,古称姑苏、平江,是江苏省辖地级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长江三角洲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风景旅游城市,苏州地处中国华东地区、江苏东南部、长三角中部,是扬子江城市群重要组成部分,东傍上海,南接浙江,西抱太湖,北依长江 。全市地势低平,平原占总面积的54.8%,海拔4米左右,丘陵占总面积的2.7%。苏州属亚热带季风海洋性气候,四季分明,雨量充沛,种植水稻、小麦、油菜,出产棉花、蚕桑、林果,特产有碧螺春茶叶、长江刀鱼、太湖银鱼、阳澄湖大闸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