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泄密者只为结局支付了1美元?
吴镇宇饰演王大为,一个冲动鲁莽的金发卷发香港警察。奇拉姆饰演马来西亚警官李永勤,他很谨慎,能清楚地思考自己背后的利益。阮饰演的是一位敢于追求真理的记者。他不怕苦不怕死,有勇有谋。
三个性格完全不同的人要聚在一起,为同一个目标努力奋斗,他们之间磨合和碰撞的火花为影片增添了神秘色彩。这部电影讲述的是马来西亚突发的高危传染性病毒。经过研究发现,一旦病毒爆发,病人将在几秒钟内全身抽搐,最后因抽搐和昏厥而死亡。
失去公信力的合法机构和代表正义的非法组织,我们普通人应该站在哪一边?在故事的结尾,许多人代表泄密者向在此案中死亡的记者(李璨琛饰演)送花,这也代表了正义的延续。虽然此时吴镇宇和智利的命运截然相反,但谁能保证十年后智利不会成为吴镇宇呢?一些不易察觉的事情似乎已经开始改变。
真相才是这部电影想要讨论的。警察是寻求真相的人,记者也是报道真相的人。所以真相成了理解这部电影的关键。为了真相走在灰色地带值得吗?我们能创造“真相”来评判他人吗?你同意极端的新闻自由主义吗?你愿意为真相付出生命的代价吗?
这些问题都是电影带给我们的。
硬盘被炸飞了,仓库枪战后二儿子招供了。虽然凶手在杀害大儿媳时没有找到硬盘,但硬盘确实在那个房间里,所以最终出现了佘诗曼用假硬盘激怒郑则仕的场景(郑则仕不知道硬盘被销毁了,所以他做事滴水不漏,但他在盛怒之下被对方抓住了)。
“诽谤罪”的定罪是基于法官对法律尊严的捍卫(硬盘被炸时没有证据证明张日山的罪行,但泄密者使用私刑进行“公开审判”是绝对不可取的),而阮珈蓝神殿赔偿65,438+0美元的判决是基于她朴素的内心价值观对正义的追求。
对张日山其他罪名的无罪判决和对阮珈蓝神殿“诽谤罪”罪名的定罪,是法治社会的“法律之痛”和“法律不公”,但法治社会不可避免地会有这种“法律之痛”和“法律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