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告知承诺制和不采用的区别
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和不采用区别有哪些如下:
1、资格审核不同:告知承诺制方式是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在线验核通过之后,可以直接签署承诺书,缴费,完成报名。报名期间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核;不采用告知是报考的考生都需要按照当地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之后才能报名。
2、派发证书不同:告知承诺制方式是考试通过后,复审资格,没有通过审核,即使成绩符合要求也不会派发证书;不采用告知是考试通过后,成绩符合要求可派发证书。
3、核验不同:告知承诺制方式是告知承诺制方式进行人工资格核验;不采用告知是不采用告知进行网上资格核验。
扩展资料:
告知承诺制,是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率先在浙江全省行政区域内试点的制度。
2020年6月1日起,浙江能监办行政许可推行“告知承诺制”。
2021年,江西省首张“告知承诺制”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在九江发出。
2020年6月1日起,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率先在浙江全省行政区域内,将电力业务行政许可(包括发电类电力业务行政许可、输电类电力业务行政许可、供电类电力业务行政许可)、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新申请、延续及许可事项变更,全部实行“告知承诺制”试点。
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是指应试人员参加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时,考试组织机构将规定的应试人员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一次性告知应试人员,承诺证明报考人员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中关于学历、专业、学位、专业工作年限,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职称等方面的要求。
应试人员可自行选择是否采取告知承诺制,承诺方式由报考人员本人采用电子方式承诺,一经提交即具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