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12年砀山县计生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做好2012年砀山县计生委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人社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砀山县镇计划生育服务站计算机操作员8名,招聘对象主要为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9日至8月13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股(砀山县政务新区630室,电话:8095278)。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者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另交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片4张,在职人员需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签定书。
4、缴费:报名人员可在初审后缴费,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录用人员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函》(皖价费〔2006〕226号)规定:笔试按每人每科45元收取,进入面试的按每人80元收取面试费。
审查通过的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于8月19日至8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到砀山县政务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630室)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低于3:1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或缩减招聘人数。
四、考试事项
1、笔试
(1)、笔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科目为《公***知识》和《专业知识》。
2012年8月21日上午8:00---9:30《公***知识》,10:10---11:40《专业知识》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60分。
(4)、加分因素: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2012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或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人员应在2012年8月20日前,持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砀山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股(联系电话:0557-8095278、8095280)申报加分,逾期不予补办。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每科笔试成绩合成前增加2分。
2、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并在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拟面试人员名单。
考生于8月2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下午18:00,拟面试人员持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砀山县人社局和县计生委***同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拟面试人员的资格条件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信息等进行认真的比对核验。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若进入面试人员出现缺额时,按规定时间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并进行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综合素质。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进入面试人员与岗位招聘数比例低于3:1的,面试前提前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在面试通知单上告知),该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超过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五、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卷面分数各为100分:
按《公***知识》和《专业知识》各占50%的比例合成。
面试成绩:面试分数设置为100分;
总分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
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的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仍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
体检和考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因体检和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时,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以上每个递补环节各只进行一次。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和聘用
1、公示:体检和考核结束后,由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职位招考计划数,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本局网站上公示7天。
2、聘用: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聘用期限合同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招聘岗位的拟聘用人员录用审批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纪律与监督
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557-8095330
本公告由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57-8095278、8095280。
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