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当议会通过内阁不信任案后,内阁既可以集体总辞职,也可以解散议会重新大选?

内阁对议会负责,但不是隶属于议会。内阁行使的行政权和议会的立法权是分开的。如果内阁和议会发生争议,议会可以提出不信任案,这时内阁可以选择退让即总辞职,也可以选择硬抗解散议会重新大选,这样等于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争议将交由全体国民来决定,国民支持议会,就会选出原来的议员们,国民支持内阁,就会选出对内阁有利的议员们。

解散议会只是解散下议院,贵族院的议员都是王室指定的终身制议员,不由选民选举产生,所以不存在解散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