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台湾同胞书的基本概况

《告台湾同胞书》

首次发表于1950年2月28日,由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所发表,首次提出要完成解放台湾的任务。

第二次发表于1958年10月6日,即八二三炮战结束后翌日,其由毛泽东所撰写,后由国防部部长彭德怀所发表,全称为《中华人民***和国国防部告台湾同胞书》,其内容是要求台湾***同对付美国为首的帝国主义,并指八二三炮战为惩罚性质及提前通知,停止炮击金门七天。

第三次发表于1958年10月25日,即《中华人民***和国国防部再告台湾同胞书》,其内容是向台湾提出要求团结一致,与美国一起是没有出路,应团结一致对外。

第四次发表于1958年11月1日,即《中华人民***和国国防部三告台湾同胞书》,但在当时并无公开发表。

第五次发表于1979年1月1日,由中华人民***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该日所出版的《人民日报》以及全国各地党报头版头条之通栏大标题形式所予以发表,同时,中华人民***和国国防部部长徐向前发表了关于停止自1958年以来对大金门岛、小金门岛、大担岛、二担岛(大小金门及大小担岛)等岛屿所进行的炮击的声明。其内容是向台湾提出,统一中国为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应尽快结束分裂局面,统一中国,于此,并提出了结束两岸军事对峙、开放“两岸三通”、扩大两岸交流等方针。

此次文告发表后在国内外引发重大反应,被视为是中央对台的最早政策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