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人和美国人的姓名有什么区别?

西方人的姓氏真可以说是千奇百怪、五花八门,尤其是美国人,堪称全球之冠。比如说有人姓Apple,Orange;有人姓Rice, Wheat(麦子);有人姓Ham(火腿),Wolf;还有人姓Armstrong(胳膊粗壮),Coward(懦夫);有人明明是白人,却偏偏姓Black(黑);也有金发碧眼的“白雪公主”,却姓Blackman(黑男人);有的教授满腹经纶竟姓Farmer(农夫),而识字不多的农夫竟姓Wiseman(聪明人)。

为什么这样呢?这是因为他们的姓氏来源比较特殊。有人以社会地位作姓:像King金(国王),Pope波普(教皇);有人以祖先职业为姓:Farmer法莫(农夫),Smith史密斯(铁匠);也有人以长相特点为姓:像Strong斯特朗(健壮的),Long朗(高个的),Short肖特(矮子);还有人以颜色为姓:Black布莱克(黑色的),White怀特(白色),Brown布朗(棕色)。另外还有以祖先居住的地方为姓,以鸟兽名为姓,以景物为姓的等等。

据《美利坚掠影》介绍,美国人的名字很简单,虽号称3500多个,但实际常用的,女孩不过500个,男孩约800个,这些名字绝大多数是从《圣经》上抄下来的,不外约翰、彼得、约瑟、玛丽等。美国父母为孩子取名,不像中国父母那样绞尽脑汁,大做文章,只要照着《圣经》选一个满意的就行了。

相形之下,倒是美国人的姓极其复杂。美国是“民族大拼盘”,世界各色人种混居杂处,带来各自的文化、语言、血统,也带来各自的姓氏,稀奇古怪、五花八门,美国姓氏之杂必居全球之冠。五大洲各色移民且不论,仅来自英伦三岛的盎格鲁——撒克逊血统移民姓氏之怪,就让人大开眼界。

例如,有人姓苹果(Apple),有人姓桔子(Orange)、大米(Rice)、小麦(Wheat)、玉蜀黍(Corn)一类粮食水果皆有姓之。

有人姓熏猪肉(Bacon)、火腿(Ham)、咳嗽(Cough)、狼(Wolf)、狐狸(Fox)、(灰(Ash)、毒药(Poison)、公鸡(Cock)、公鸭(Duck)、鱼(Fish),未免令人觉得可笑。有人姓鸟(Bird),虽然中国人中不乏姓牛姓马的,但称呼“鸟先生”、“鸟太太”,在中国人听来,总有几分滑稽。

有人姓胳膊粗壮(Armstrong)。祖上必是大汉,壮得可以。有人姓懦夫(Coward),有人姓疯狂(Crazy),姓棺材(Coffin),姓扫帚(Broom),甚至姓扫帚把(Broomstick)。还有人姓死(Death),姓地狱(Hell),这可就有些晦气了,坟墓、死人都是大不吉利之词,在美国亦敢姓之,其余可想而知。

有些人明明是白人,却偏偏姓黑(Black),而黑得发亮的人却姓白(White);不少碧眼金发的“白雪公主”,别人却叫她黑男人(Blackman)、蛋头(Egghead)小姐、秃头(Bald)小姐,阴差阳错。有的教授富五车,满腹经纶,大名竟是农夫(Farmer),而一字不识的农夫,却堂而皇之姓起聪明人(Wiseman)来。

姓富人(Richman)的不一定真有钱,有人姓一辈子银行(Bank)、银行家(Bankman)、金人(Goldman)、金质的(Golden)、珠宝(Jewelry)、戒指(Ring)、银子(Silver)、股票(Stock)、现金(Cash),却依然是一个穷光蛋,一文不名,姓穷人(Poorman)的却可能是一个大富翁;自由人(Freeman)可能犯了法,锒铛入狱,不得自由,而罪人(Sinner)却可能品行优良,一向奉公守法,何罪之有。

当然,成神成圣、光宗耀祖人人向往,东西文化莫不如此,所以在美国,姓基督(Christ)、圣经(Bible)、教皇(Pope)、国王(King)、女王(Queen)、王子(Prince)、公爵(Duke)、伯爵(Lord)……者大有人在。

有人戏称,美国人文化太浅,胡姓一气,美国人连“性”(Sex)都敢姓,连“强奸犯”(Raper)都敢堂而皇之作为家族姓氏代代相传,这些家族的开山老祖必定都是目不识丁,否则怎会开此玩笑。

据美国学者艾尔斯登·史密斯在他的专著《美国姓氏》一书中考察美国姓氏的来龙去脉,英美姓氏大致四种来源:

1、取自父(或祖)的名字,姓由父(或祖)的名字演变而来,例如约翰逊(Johnson),是约翰(John)的儿子,理查森(Richardson),是理查德(Richard)的儿子。

2、姓以地形、地势而得。例如伍德(Wood)、丘吉尔(Churchill)等。这一类姓氏最多,约占英美总姓氏的40%。

补充:

3、由浑名而成。祖上有人有某些生理特征,家族由此而得姓。例如布朗(Brown,棕色)、布莱克(Black,黑色)、朗(Long,长)等。

4、由祖先职业而成。例如史密斯(Smith,铁匠)、贝克(Baker,面包师)、费舍尔(Fisher,渔夫)、法默(Farmer,农夫)、泰勒(Taylor,Tailor的变体、裁缝)等。

当然,上述这四类都是指盎格鲁一撒克逊血统美国人的姓氏而言,德、法、意、西俄、日本及阿拉伯等移民姓氏不在其内,如果都加在一起,据史密斯估计,全美国大约有150万个不同姓氏。

据“钩子”(赫克,J·N·Hook)先生研究,美国万人以上的大姓有3000多个。美国十大姓氏排名次序是:史密斯(Smith)、约翰逊(Johnson)、威廉斯(Williarms)、布朗(Brown)、琼斯(Jones)、米勒(Miller)、戴维斯(Davis)、马丁森(Martinson)安德森(Anderson)和威尔逊(Wilson)。史密斯名列第一,全美国约有200多万人姓之。

补充:

英国人的姓氏

早期居住在英国本土的人,一生下来就只取一个名,如:John(约翰)、Hilda(希尔达)。当时,人们群居***处,就地扎寨,因人稀寨小,取名John,Hilda的人屈指可数,人们不易混淆。随着岁月的流逝,小村寨扩展成了大村庄,有些大村庄变成了市镇。这样,在同一地方就有好几个人取名相同。那么人们是怎样区别这些同名的人呢?

第一个办法就是在原来的名词后面加上本人的职业名称。譬如两个人都叫John,一个的职业是织布工(the weaver),另一个的职业是厨师(the cook)。人们就分别叫他们John the Weaver(织布工约翰),John the Cook(厨师约翰)。类似的例子还有:John the Miller(磨坊工约翰),John the Shepherd(羊倌约翰),John the Thatcher(盖屋匠约翰)。不久这些叫法就成了:John Weaver(约翰·威弗尔),John Cook(约翰&·库克),John Miller(约翰·米勒),John Shepherd(约翰?谢泼德),John Thatcher(约翰?撒切尔)。这样英语中的第二个名字即英国人现在用的姓便产生了,而且很快用在小孩的身上。如:约翰·威弗尔的孩子可能叫做:Hilda Weaver(希尔达·威弗尔),Charles Weaver(查尔斯·威弗尔)等。

古英语中有个名字叫Wright,原意是工人或制造者。制造两轮马车的人叫cartwright,造车轮子的叫wheelwright、造船的叫shipwright。英国人至今还使用许多类似Wright(赖特),Cartwright(卡特赖特)和Wainwright(韦恩赖特)的姓。

更为常见的姓是Smith(史密斯)。英语中的smith一字原意是用金属材料制造东西的人,如:goldsmith(金匠),blacksmith(铁匠),tinsmith(锡匠),coppersmith(铜匠)。历史上有很长一段时期smith一直是个重要的职业。现在虽很少提到它,但在英国人的姓氏中却仍被使用。

补充:

第二个办法是在原名字后加上住处名称。这样,同一村庄里名叫Tom(汤姆)的人,可根据他们住处区别开来,如:居住在山崖下的汤姆,紧挨林边居住的汤姆和家舍坐落在田野里的汤姆,从而出现了一系列以处所命名的姓:

英文姓氏 英文字意 汉译

Wood 树林 伍德

Field 田地 弗尔德

Ford 小津 福特

Street    街道  斯特里特

Cliff    悬崖  克利夫

Tree     树     特里

Lane     小巷    莱恩

Bush     灌木丛   布什

Brook    小溪 布鲁克

Pond   池塘    庞德

Lake   湖     莱克

Forest   森林    福雷斯特

有些姓是通过区别同名人的外表得来的:

英文姓氏  英文字意  汉译

Short    矮的    肖特

Brown    棕色的   布朗

Long    长的    朗

第三个办法是用某某人之子的说法。用此种方法可以把三个同叫亨利的人称为:

Henry son of John. (亨利·约翰之子)

Henry son of Robin. (亨利·罗宾之子)

Henry son of William.(亨利·威廉之子)

最后这些名字就演变成了Johnson(约翰逊),Robinson(罗宾逊),Williamson(威廉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