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凶手被判无期,校方称男女开房正常,后来怎样?

016年5月19日,北京新东方昌平校区,李洁17岁的女儿姚金易被同学王祎哲在教室里被奸杀,"他说我女儿是自愿的,口口声声说很爱我的女儿,不小心伤害了她,不是故意的。"

"她穿着校服,满脸是血,整个脸都是紫的,头发是乱的,胳膊上有伤,脖子上被掐的痕迹很明显,裤子上全是血。"但尸检报告中没有一句提到姚金易身上的外伤。

此后的四年,李洁为寻找真相讨回公道四处奔波,行程累计几十万公里,"我的人生已经没有未来、没有想法、没有打算了。和以前完全不一样,活一天算一天吧,什么都不在乎。"

2018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王祎哲被判处无期徒刑,2019年10月,李洁向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向王祎哲及其母亲吕某霞索赔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丧葬费等***计超过175万元。

1.对话:她说她想要一个手镯当作520礼物

2016年5月19日,李洁和女儿最后的一次对话,定格在了微信里。

"妈妈,我喜欢一个手镯,作为"520"的礼物买给我吧!"听着女儿的撒娇,李洁答应了,她一边聊着家常一边着手给女儿打款,此时是20时48分。

21时36分,李洁给女儿发去一条微信,告诉她生活费已经汇出去了,但女儿并没有回复,在这之后,母女俩的微信上就再没有过任何对话。

5月20日凌晨00:42,老师给李洁打了电话,称姚金易与男生出去了,并认为他们正处于"对两性关系好奇"的阶段,擅自离校违反了校方规定,让李洁第二天到学校接受处分。

"她和我一直聊天到20:48,怎么可能突然离校?"李洁判断女儿一定出事了,催促校方抓紧派人去找,其后的5个小时,愈发着急的李洁多次联系校长和多位老师,均未得到有效回应。

事后李洁了解到,5月19日23点左右,王祎哲给学校马老师发过短信,称"我和金易在一起,她手机没电了,我们在找地方充电,我们很安全,放心吧"。马老师相信了王祎哲,并未第一时间通知李洁。

死亡:满脸是血,整个脸都是紫的

姚金易尸体是在5月20日早晨6点30分被发现的,在教学楼601教室。

据最先发现姚金易的刘某回忆,"她向北脚朝南,头部盖着学校的校服。"此后相继有4名学生来到601办公室门口,有学生回忆,最初以为她在睡觉,还让后面来的人小声一点,不要吵醒她。

5月20日晚上7点,连夜驱车从山东东营赶到北京的李洁在法医鉴定中心见到了已经死亡的女儿。

"进去前,我告诉自己一定要冷静、理智,要看清楚到底哪里有伤。前后有十分钟,她穿着校服,满脸是血,整个脸都是紫的,头发是乱的,头发丝上可以看到血迹,胳膊上有伤,脖子上被掐的痕迹很明显,裤子上全是血。"

李洁称,作为母亲,见到孩子遗体如此之惨,是一种撕心裂肺的折磨。更何况,她还要仔细观察。否则,她觉得可能会错失真相。

事实上,正是如此。"警方给我读了尸检报告,一句都没提我女儿身上的外伤,我要看尸检报告,警方不给,他们只想让我在报告上签字,同意尸检报告。"案发后,李洁就跟单位请了长假,家里房子,值钱的财物也卖了,只身来到北京寻求真相"我女儿已失去为自己辩白的可能,她的身体是唯一机会。"

2.判决:出庭时一身名牌,他把自己弄得像个英雄

"他把自己弄得像个英雄,头发上抹了摩丝,穿着名牌衣服。像明星出场,没有丝毫表情,更无丝毫畏惧,嘴角有不易觉察诡异的笑。"

这是李洁第一次见到王祎哲,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少年庭。"他口口声声说很爱我的女儿,不小心伤害了她,不是故意的。"但判决书上清楚地写着,王祎哲曾供述,5月19日当晚离开杀害姚金易的601办公室时,姚金易仍有呼吸,且肚子在动。但他没有施救,反而带走了姚金易的手机并关机。

一审宣判时的王祎哲,仍是一身名牌,人很精神。"当法官宣判无期徒刑的时候,他的眼神有了变化。从最开始的无所谓,变成了不可思议的神情,觉得不可能,不相信他能被判无期。"

2018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王祎哲因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故意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那时他变化非常大,人瘦了三圈,头发也被剃了,穿的衣服是脏兮兮的。宣判时,他表情慢慢变得失落,焦虑,手在发抖,眼神飘忽不定地看着周边的人,不再像之前那样昂首挺胸,手垂在两边有点不知所措。宣判后,他整个人站在那里一声不吭,一直低着头。"

法庭上李洁曾问过王祎哲一个问题,"我问他最早什么时候发生的性关系,他回答说是14岁。"

学校:校长竟然告诉我在这里男生和女生开房很正常

王某坚称和姚易是自愿发生性关系,事后由于姚易反悔要向老师报告,情急之下用手将姚易勒死。据悉,王祎哲和姚金易相识是在2016年元旦,姚金易作为主持人参加了元旦晚会。2016年1月1日,王祎哲加了姚的微信,2月初的时候,其向姚提出谈恋爱,但被拒绝。

事发后,王某的个人及家庭信息也被网友不断曝光。网传王某家很有势力,王某曾在新东方开学典礼上作为高一新生代表发言。

更令人胆寒的是,学校竟然向法院出具证明,说一个强奸杀人犯"表现良好"。北京新东方出具的王祎哲在校表现良好希望从轻处罚的说明;王祎哲曾经所在班级四班的班主任张老师的评语,说王祎哲在校成绩优异,遵守纪律,团结同学,从无违反校纪校规。

作为学校,不去痛惜生命被害,不去谴责凶手,反而出具说明,公然为强奸杀人凶手开脱,曾能称为学校?"警察在办案的时候,贴了封条,并告诉学校,保管好物品,有的物品有可能是证据,可4月1日我去的时候,东西全部丢失,警方封条也不知所踪。"李洁说,当自己提出查看监控录像,遭到校方拒绝。

李洁说过,女儿本来可以考到省重点高中的,但因为想出国所以才来到新东方外国语学校,女儿出事之后,李洁说她才意识到这所学校的管理"其实相当混乱"。

"出事的地方没有监控,老师搞不清学生状况,最关键的,校长竟然告诉我在这里男生和女生开房很正常。"

3.母女:我看到叫妞妞的孩子,就想起我的孩子

在姚金易8岁的时候,李洁和丈夫离婚,母女俩相依为命,无话不谈,是亲人也是朋友。

"她小名叫妞妞,我看到叫妞妞的孩子,就想起我的孩子,我女儿是我的全部,她喜欢吃苹果,喜欢喝牛奶。我以前会和她一起逛街,她走了以后,我从来不会去逛街。"

在女儿离开的1600个夜里,李洁常常惊醒,然后很难入睡。"有时候我问她,上哪去了,怎么这么久不联系妈妈,梦里听见她叫我妈妈,梦跟我说妈妈我好害怕,你来陪我。"

"过去四年我像一只蚂蚁在和一个人战斗。"为案件进展长期奔走在北京与山东两地的她,因无法工作,没有经济来源,靠"卖房卖车"打官司。

网友评价李洁是伟大的母亲,李洁苦笑,"我觉得我很可怜,我失去了孩子,再伟大有用吗?伟大给谁看?我只想在我女儿面前更伟大。"

没有不谙世事的孩子,只有残害无辜的恶魔

事实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早已屡见不鲜,无一例外的是,他们都因未成年逃脱了本应承担的法律制裁。

广西13岁女孩覃某因嫉妒便肢解了还不满13周岁的同窗;为了上网,三个不满13周岁的男孩将50多岁的女教师杀害并藏尸;黑龙江13岁的赵某先是强奸了同村女孩,又在一周后当着女孩的面残杀其母;陕西6名未成年人强迫一个年仅15岁的女孩卖淫不成就将活活打死并分尸。

种种惨剧还不足以引人震悚吗?累累鲜血还不足以发人深省吗?屡屡干起杀人越货甚至肢解分尸勾当的人,还是孩子吗?如果不是心智成熟到一定程度,又怎能轻而易举地作出如此暴行?

近年来,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在量刑上的探讨非常集中,"新东方教室奸杀案"被很多媒体拿出来当做典型案例,李洁说,"那个时候我觉得我的努力没有白费"。

2020年10月12日,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规定,在特定情形下,经特别程序,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在刑法第十七条中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

在屡屡挑动人类认知底线的严重犯罪面前,在不断刷新的年龄下限面前,没有不谙世事的孩子,只有残害无辜的恶魔。